第6章 想不到(第2/2 页)
是描述清楚的不要不要的。
当陆用翻到十七册的时候,就找到了相似的人。
“袁大人,这个叫殷正江的人很可疑。”
袁捕头立马就从陆用的手里拿走了这个册子,然后文吏开始记录下来。
“陆禅定,三排必须全部看完,谨防错捕,我们不能犯错,我们抓错没事,可是正经百姓被抓错就惨了!”
陆用听着脑子都有些懵,难道这会儿法制已经这么先进了?
“就像这个叫殷正江的,他是哪里人?鸠兹县,一旦错抓,带回来容易,可是他回去就会很麻烦,每过一次查勘点就是三文钱,这一路从太平府到鸠兹县五个查勘点,就是十五文,还有入城税一文,交还文书时候,还有销案费用十二文,等于错抓以后,不算他返程的路上吃喝住花费,这些必须要花出去的费用就要二十八文。”
“斗米小民经不住抓错,抓错了,你自己想想,城里半斤肉包五文,城外半斤肉包三文,二十八文将近五斤肉包,足够一家四口人活五六天的,而且城外赚钱不易,所以我们府衙所有捕快一定会慎捕。”
陆用还真的被这个说法给惊到了。
“禅定给袁大人添麻烦了!在这里向大人赔礼。”
袁捕头叹了一口气,朝着陆用说道。
“赶紧找!这里全部找完,如果只剩他一个相似,那就上门捕他。”
陆用点着头,那个姓赵的文吏这会儿也去叫了一些人过来,按照袁捕头规定的内容开始帮着查找起来。
两个多小时以后,三排全部查完,另外还有一个叫胡保林的男子被找了出来。
“应该就是他了!”
袁捕头看着一张纸说道。
“你是牙牌还是纸牌?”
袁捕头冷不丁的朝着陆用问道。
“我以前有度牒!”
袁捕头也没有继续讨论这个话题,而是指了指手里的纸说道。
“儿时父母皆亡,两次偷盗被抓,第一次因为年纪小,罚十文,无钱徭役三个月抵。第二次,刺字,服徭役二十四个月,徭役期间,右手拇指割伤,伤痕描述和你看的那个指印相差无几,四年之前,胡保林徭役期满,回原籍。”
陆用这会儿是真的佩服这个明武朝户籍制度了。
“赵延寿,谢谢!三十文明日给你。”
“袁湖潇,确定不再查找?”
“不用了,谢谢。”
赵延寿拿出一张纸,让袁捕头签了字,按了手印,接着让陆用也签了名字,按了手印,两个人这才能离开案库。
出了府衙,袁捕头从身上摸出几枚铜钱,递给陆用说道。
“城里找一家悦客来客栈住下,告诉店主,说你是我的客人,两文大钱住一晚,五文钱可以一顿糙米饭加咸肉。这里是十文大钱,足够你今晚用了,明天我回来以后,咱们再谈。客栈在右边,去吧!”
袁捕头说完,把钱往陆用手里一塞,顺着他的右手边指了一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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