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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小葫芦是莫家小幺儿,才三岁,生得滚圆滚圆,两小胳膊肉一圈一圈,跟白藕似的。
叶听瑶放下笸箩,蹲下身将小葫芦抱起。
小葫芦仰起肉嘟嘟的包子脸,冲叶听瑶涎起亮晶晶的口水。
不知道的还以为小葫芦是个小色胚。
实则不然,一个三岁娃娃哪里管什么美丑,他就知道啥东西好吃。
小葫芦瞅着叶听瑶,吮吸着手指。
叶听瑶面容娇美,但小葫芦只能想到嘎嘣脆的烤馒头薄片,想到金灿灿的玉米烙,还有想到跟叶听瑶脸蛋一样白白的大米饼。
“姐姐,饼饼。”小葫芦短短软软的手指直往叶听瑶脸上戳,顺便在叶听瑶脸上摸几丝童子口水。
“小葫芦饿啦,一会姐姐给小葫芦烧肥鱼吃。”叶听瑶一边哄小葫芦一边朝莫婶问道,“莫婶,今早留给小葫芦的玉米烙,怎被莫祈拿去了,惯的他。”
“小葫芦就三岁娃娃,能吃多少东西,祈儿他昨儿刚醒,就想着给他多补些。”莫婶憨笑道。
“莫婶更疼莫祈。”叶听瑶撅起嘴。
莫祈是昨儿她在桃花林里发现的。当时莫祈昏倒在花树下,身上宝蓝色锦缎袍衫沾满泥土和残破花瓣,狼狈不堪。
叶听瑶念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叫来小月,二人废牛鼻子老劲,将莫祈驮回屋。
莫祈睁开眼睛的瞬间,就凭借俊美容貌和灿若星辰的双眸征服了莫家人。
毕竟除了额头上那个红肿的大包比较滑稽外,其余堪称完美。
最令莫家人心疼、令叶听瑶惊讶的是,莫祈失忆了,和叶听瑶这个假装失忆不同,莫祈是真的不知自己是谁,又为什么会浑身湿漉漉地倒在桃花林里。
唯一可能与莫祈身份有关的线索,是叶听瑶替莫祈收拾脏破袍衫时捡到的一块玉佩和钱袋。
玉佩是上好羊脂白玉,莹润透亮,鸿雁衔枝纹中间阳文刻一个祈字,钱袋则用盘金缂丝绣流云百福纹,且不说沉甸甸的钱袋里装了多少钱物,单盘金绣荷囊便价值不菲。
莫祈连名字都忘了,好在叶听瑶认识玉佩上的祈字,莫叔在经过莫祈同意后,起了名叫莫祈。
叶听瑶打心眼里觉得莫家成收容所了,接连收留她和莫祈这两‘无家可归’的主。
至于那钱袋子,叶听瑶还是心心念念的,因为扯开钱袋的一瞬间她就惊呆了,本以为里面是一些银锞子,不想竟装满金豆和金叶片。
她也没想贪了莫祈的金子,可在莫祈一脸警惕地从她手中拿回钱袋,再摸半天,摸出一片金叶子交给莫叔后。
叶听瑶看莫祈,就眼睛不是眼睛,眉毛不是眉毛了。
偏偏莫叔还觉得受之有愧,今儿一大早就带莫冬子去镇上,说要多买些营养的给莫祈补身子……
“傻孩子,婶子当然更疼瑶瑶了,瑶瑶又聪明又能干,婶子知道你爱吃糯米糕,特意让你莫叔从镇上带糯米粉回来。”莫婶忍俊不禁。
小月环视屋子一圈,“娘,莫祈哥还没回来?”
莫婶摇摇头,“莫祈不是一早就跟你们出去了?怎么没跟你们一块回来。”
莫婶从叶听瑶手中接过小葫芦,别看小葫芦个头小,可实沉得很,莫婶担心叶听瑶细胳膊细腿的会累到。
小月开始担心,“捕鱼前莫祈哥哥就和我们分开了,我还以为他先回家了呢,莫祈哥对这不熟悉,会不会走丢了。”
叶听瑶翻个白眼,一个弹丸大的庄子,一条直到没半点分叉的安曲河,莫祈一智商四肢健全的男人,想走丢都不容易。
“放心啦,莫祈又不是小孩子。”叶听瑶拍拍小月肩膀,“一会中午饭菜煮好,他闻到香味自个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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