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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識破身份後,葉國強只好殺了徐虹梅,他早就事先做有準備,如果身份被識破,只有將對方滅口。他準備得相當周全,怕人知道死者身份,還帶了硫酸過來。毀了徐虹梅的容後,把她的屍體扔到垃圾堆,掩埋在垃圾下。然後帶著孩子離開現場,也沒有去葉彩霞那裡,帶著孩子回到自己家。
沒幾天,葉彩霞腹痛進醫院後,生下女兒,也沒有告訴沈華文。一星期後出院直接去了葉國強家,換了孩子後也沒有回到原來租的房子,她早就在別處租好了房子,為的是不讓徐虹梅找到她,在這時葉彩霞還不知道徐虹梅死了。
等事情處理妥當後,葉彩霞才告訴沈華文,她早產了,因為太匆忙,沒有時間告訴他。隨後,又告訴沈華文,原來租的房太小了,現在她換了個大點的地方。當然,她也不忘叮囑沈華文,要記得曾經許下的諾言,只要她比吳媚蘭早生了兒子,就會離婚娶她。
葉國強夫妻先前有過孩子,只是得重病不治而亡了,現在夫妻倆一直未能有孩子。葉彩霞就把自己生下的女兒,順水推舟送給哥嫂當女兒。而徐虹梅的屍體在一個月後才被人發現,沒人知道死者是誰,成為一具無名女屍。
遺言的最後寫有一段葉彩霞的懺悔,她發誓自己沒有殺徐虹梅之心,她的哥哥殺死徐虹梅後也沒有告訴她,直到一個月後,報紙刊登那具無名女屍,才偷偷告訴她那是徐虹梅。葉彩霞知道自己罪惡滔天,可一切都無法回頭了,她只能朝前走下去,帶著懺悔……
信從葉婉手中飄落,這封信太沉重了,她連隱藏自己身世的紙條都握不了,何況這樣罪過的信。她更加厭惡自己的身世,無論是葉姓與沈姓,都是帶罪惡的姓,而她的體內卻流著這樣兩個姓結合所產生的血液。
&ldo;既然她已經留下遺書,為什麼還要在項鍊里留紙條?&rdo;葉婉覺得有點多此一舉。
&ldo;沈太太是個有心計的人,留兩手是為了安全。萬一她突然死去,那麼保險箱的鑰匙自然會落入沈樂或沈華起或沈丹之手,絕不可能落入你的手裡。那三個人,無論哪一個,都不可能接受你,為了財產,遺書便會被毀掉。而項鍊,作為沈太太的遺物,可能會有機會落到你的手裡。&rdo;高平膺拾起信放回信封,再把信封放回保險箱裡,鎖上保險箱的門。他沒有指責什麼,只是皺著眉,罪惡的人現在都死了,指責也是多餘。追根究底,葉婉覺得造成這樁罪惡的人還是沈華文,就是因為他的可恥要求,才使葉彩霞喪失人性。
&ldo;徐虹梅的親人就沒有懷疑到她嗎?&rdo;葉婉不解葉彩霞這些年的平安無事。
&ldo;我想,由於徐虹梅在信里沒有說葉彩霞的名字和住址,她的親人遲遲不見她回來,就算到城裡尋找,也是無從下手。在尋找無果又無徐虹梅消息的情況下,他們會以為是徐虹梅嫌棄坐牢的丈夫,跟別的男人走了。&rdo;高平膺將鑰匙遞給葉婉,現在保險箱對他來說不重要了。
葉婉默認了這種猜想,張伯也是最近才知道徐虹梅失蹤的真相,可笑這兩個仇敵的人,卻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張伯以前沒跟葉彩霞接觸過,葉彩霞也沒見過徐虹梅的丈夫,她搬到這裡後才知道張伯這個人,而此時張伯已經和張媽是夫妻,誰會想到他是徐虹梅的丈夫。雖然張伯與沈華起是朋友,那也是牢獄中認識的朋友,沈華起沒有見過張伯以前的妻子,張伯也不會將以前的家事跟沈華起多說。再說,他當時還以為徐虹梅拋棄了他,說到前妻,也恐怕是憤恨地咒罵與牢騷。
徐虹梅的確死得很冤,張伯得知真相後,為前妻抱不平的心理是可以想像的。而他自己的身上也背著罪惡,所以他不能報警,只能採取自己的復仇方式。
第三十四章 第二個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