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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斯?韦斯曼为我定了这房间。他说,这房子可以睡在里面,大概也可以死在里面,只有上帝才知道这里不是睡人的地方。这房子太可怕了,可能是屋里有几道固定不变的古怪光线的缘故:天花板上一道,左墙上一道,右墙上两道,床边桌子上还有一盏灯。床在窗前,窗户流不进新鲜空气,只进尘土。这是配家具的房间,可是他们把另外两间屋的家具也塞到了这里。两把安乐椅,一张写字台,我睡的床和旁边的桌子,一把直背椅,一个书架,一个纸板衣柜,以及我的乱七八糟的书和衣箱;墙角里还挂着我的脏衣服。这种房子谁见了都摇头。屋里有个壁炉,有个厚々的大理石炉龛,炉龛上有面灰暗的大镜子。很难在镜子里看清什么东西——这样反倒更好——壁炉里的火恐怕从来没有点着过。
我去的那天晚上,朱尔斯对我说:“哦,不会让你老待在这里的。”天黑之后,大家都睡了觉,朱尔斯才偷々将我带进来,简直像走私一般。
“老天爷,但愿如此。”
朱尔斯说:“我快搬进大寓所了,你我就可以住在一起了。”他把几只灯全都打开。“你看,这样将就一段还可以吧?”他抱歉地说,好像这房间是他设计的似的。
“噢,当然。你是不是觉得我会遇到什么麻烦?”
“不会的。房租已经付过。她不会把你撵出去的。”
我对此一言未发。
朱尔斯说:“你也看得出来,住在这里得隐蔽着点儿。”
“好吧。”我答。
等人走完我再出去,等人睡后我再回来,就这样,我在这里住了三天。但我知道长不了。有两个房客在楼梯上看到了我,有个妇女急匆匆跑出厕所,吓我一跳。每天早晨我都等着女房东前来打门。前途未卜:可能没事,也可能有事。我难忍难挨地等着。
我身上的汗越来越凉。楼下,一架收音机正在收听早餐交响乐节目,是贝多芬的乐曲。我坐起来,点了只烟,对自己说:“皮特呀皮特,怎么让人家吓成这样?你也是个男子汉嘛。”我一边欣赏路德维格的音乐,一边瞅着烟团升向肮脏的天花板。在路德维格的鼓号声中,我特别留神地听着,楼梯上是不是有脚步响。
我一生去过不少地方。圣路易斯、弗里斯科、西雅图、底特律、新奥尔良全都逛过,什么行当都干过。十六岁我就从妈妈身边跑出来。她再也管不住我。她总说我将一事无成,只能当流浪汉。我们全家住在新泽西州一个镇子黑人区的旧棚屋里,全美国的黑人都住这种房子。我不喜欢妈妈住在那里。我讨厌左邻右舍的每一个人。他们一面信教,一面酗酒。对白人都很客气。房东老板一来都把房钱交上去,还听他胡说八道。
我头一遭被人叫做黑鬼是七岁那年。那是个留着长々卷发的白人小女孩。我总是走前门的大街,独自到镇子里游逛。那个小女孩正一个人玩球,我路过时,球从她手里滚进街沟。
我替她拣回了球。
“咱们做掷球游戏吧。”我说。
但她抱住球,对我做了个鬼脸。向我说:“我妈不让我和黑鬼玩。”
我虽然不知道“黑鬼”这两个字的含义,脸上却也热乎乎的,就对着她吐了吐舌头。
“我才不在乎呢,抱住你的臭球吧。”我说完沿街而去。
她在我身后高喊:“黑鬼!黑鬼!黑鬼!”
我也向她喊了一句:“你妈才是黑鬼呢!”
我问妈々什么是“黑鬼”?
“谁这样叫你?”
“我听别人说的。”
“谁?”
“就是别人嘛。”
“去洗々脸吧,”她说,“你脏透了。晚饭就在桌子上。”
我到盥洗间撩了一把水,就用毛巾擦了擦脸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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