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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我答应一定会注意,她才不放心的走了。
…为什么,我开学的第一天,就乱到这种惨绝人寰的地步呢?为什么?
开学一个月,我生命的兵荒马乱还在继续中。
意见箱每天都是满的,小汀抓得到我就耳提面命。荒厄天天都来「旁听」,上至
大四,下至新生,几乎是所有的男生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呃,牛仔裤下?),
根本就无视她和唐晨的亲昵。
连老师都不能抗拒,她来旁听都超有劲的,哪天没来还会问。
我还以为荒厄是来打混的,哪知道她每堂课都认真听,还交作业。老师居然每篇
都批改,特别的详细。
「…以前妳都嫌无聊。」我真的胡涂了。
「是很无聊啊。」荒厄瞪我,「但想当个内外俱美的女人,还是肚子里要有点东
西啊,这样才能站在时代的顶端嘛!」
等我知道是唐晨灌输她这种奇怪观念时,整个闷掉了。
妖怪这么励志…真的好吗?
虽然她这么手脚不协调,连筷子都不会拿,平路都会跌倒。但男生却觉得她这样
是「娇憨」、「惹人怜」。这样神气如女王的小女孩,却会手脚不协调,扔筷子
发脾气,真是「可爱到极点」。
吃饭真是我另一重的灾难。她是无须饮食的妖怪,吃了什么东西也是排出体外。
但她学会享受美食,却一直学不会拿筷子。常常摔筷子,拿起汤匙,吃得满脸都
是。
她愿意拿起汤匙我还得谢天谢地,因为有几次她使用妖力拿筷子,将我惊出一身
冷汗。
荒厄本来就是没有手的妖怪,只有翅膀。但她会写字什么的,一点不方便也没有
。这是妖怪的某种超能力,可以指使物品,比用手还方便。但她都化人了,还搞
这招…
我可不希望她去电视表演这招,然后引来更多高人的追杀。
经过我苦苦哀求,威胁利诱,她终于肯用汤匙了。吃得满脸都是就算了,反正唐
晨会帮她擦脸擦手…只是得捱其它男生怨恨的眼光,绝佳的人缘下降五十个百分
点而已。
原本压力就大,哪堪得住荒厄这样考验我的心脏?一个月不到,我就瘦了一大圈
,皮带已经找不到洞可以勒了,还是朔帮我打了两个洞。
我很悲伤,这表示我还有体重向下的空间。
***
上了两个月的学,荒厄成为校园的「甜蜜宝贝」。我是不懂这个烂绰号是谁取的
,她明明很凶。
但她只要无辜(事实上是没睡饱)的望人一眼,那堆蠢男生的心都融化成一滩水
了,哪记得她又凶又呛。
她第一次答应男生出去玩的时候,我担心死了。
「唱歌而已啦,小case。」她忙着在脸上涂抹,并且施法让睫毛长到一定的程度
。
「妳别伤生!」我紧张起来。
「安啦,我知道规矩。」她开始不耐烦。
「也别伤人到无法回复的程度。」我开始殷殷告诫,「就算是他们对妳毛手毛脚
…一点点教训就好。」
「哎唷,妳别这么小老太婆好不好?」她光火了,「凭我听了这么多年八卦的经
历,会比妳不懂事?妳不如趁我不在的时候考虑怎么跟唐晨生米煮成熟饭…」
「妳快给我滚出去吧!」
她出门玩了一趟,回来直说好玩。除了她飙高音弄昏了一个人…那人自己以为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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