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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字。
哦,谢天谢地的是。他没有。
他走到我面前,温柔地说:“林林,好久不见。”
我不能点头,因为点头就会流下眼泪。瞧,我变得多么傻,比田丁丁还要痴情,还要没脑子。
一把拉住我说,“来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
我跟着他一直进了包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递给我。我屏住呼吸,那是一条非常美丽的挂坠,透明的一只小蝴蝶,小标签上的数字是:280。
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早买了。”他说,“你今天不来,我明天就会送去给你。”
“太贵了。”我说。
“为你,买什么都不贵。”他说着,把挂坠取出来,细心地替我挂上,笑着说:“美丽的挂坠配美丽的人。这就叫门当户对。”
我想批评他用词不当,可是我却忽然脑子短路提起了那件千不该万不该提的事,我问他:“你还有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是吗?”
“是吗?”他装做很努力地思考。
“田丁丁都看见了。”我提醒他。
他又笑了,然后无厘头地来了这么一句:“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早该知道,不是吗?”
“你到底爱没爱过我?”我问他。
他看了我半天答:“你自己想。”
“你答应过我,有我,没她们,有她们,没我,现在算什么呢?”
他的脸色变了:“你今天来,就是来质问我这一切的吗?”
“不……”
“好吧,”他打断我:“我确实还在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林林,你早就该离开我,不然,你就是个蠢货。”
我定定地看了他一秒钟,转身就走。
他说得对,我是个蠢货。
只是,我蠢得心甘情愿,当我流着泪在“算了”门外那条幽黑的小巷越走越深的时候,对周楚暮,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恨。
我痛恨的,只是这样一个,失去了所有骄傲的自己。
可是,他最终还是追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别耍你的小姐脾气!”他狠狠地命令我。
我用力甩脱他,他的手却轻轻伸到我脸上来,柔声说:“别哭。”
我哭得更厉害,却强撑着,没有靠近他。
他忽然说:“你是不是从心底里觉得,我其实配不上你,你是千金小姐高材生,前途大大的有,我只是一个小流氓,将来死的时候有副棺材板就不错?”他一边说一边用力地攥住我的手腕,“说,你是不是一直这么想?”
“是,我一直这么想。”我说。
四周很寂静。我听到心被谎言击碎的声音。一切在瞬间,被毁得片甲不留。
上帝作证。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
我从不觉得我有何高贵,在我内心里,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来。而且,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个疯狂的女孩。没有谁,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疯狂。
疯狂的头脑,常常让我有说不出多诡异的疯狂想法。
这些想法通常都和让我自己受伤有关。比如,我想一个人走到这座诚城市最雄伟的建筑——高达48层的莲花大厦楼顶,一直爬到高高的电视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后脱掉我的袜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纵身一跃,就这样草草结束生命。我想在红灯亮起的那一瞬间,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它必须是红色的才够带劲,尖叫着从市中心最繁华的那个十字路口跑过——只是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声和那些汽车的尖叫声相比,哪一个更惨烈。
当然,这些想法,只是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从未付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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