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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两名近卫让他们去一趟代州大营,务必请黑齿常之到此!
再回房间里,芙玉居然坐在那里嘤嘤的抽泣起来,脸上的脂粉全被泪水化了稀里糊涂的一团。
“哭!现在哭有个屁用!”刘冕没好气的骂道:“自作聪明以为能瞒天过海。你也就是一点小聪明而已,将事情弄到现在一团糟,乐意了?别说报仇复国。你除了一事无成现在就是自身都难保。你这十几年一直都活在偏执与仇恨之中。有什么意义?你唯一的亲人黎歌都被你蒙在鼓里,骗得好惨。你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这么多年全都活在欺骗与自我欺骗当中。这与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你以为我愿意吗?”芙玉低着头,声音枯涩地哽咽道,“你经历过亡国之痛吗?你试过和最爱的人天涯永隔不能相见吗?你试过那种流放在荒蛮之地与猪狗无异的生活吗?我是个女人,我也想找个归宿安宁的过日子。可是我不行,我做不到!我要光复我的国家,我要为我最爱的人报仇。为此,我不惜抛头露面舍弃贵族王妃的尊严混迹于风尘,以最低贱地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让他们放松对我的警惕。”
“这么多年来,我就像狗一样的四处乞讨。我身边的人,要么是只是垂涎我的身体只想图一时之欢,以么把我当鹰犬一样地支来唤去全不把我当人。刘冕,你永远不会了解我这样的一个女人,是活在什么当中。在你眼里,我只是一个心如蛇蝎的恶妇。可你知不知道我经常半夜哭醒?你不会明白,你永远不会明白的!”
刘冕默然无语,心中只觉得这个芙玉其实也是个可怜人。倒不是遭遇可怜,而是她已经走进了自己给自己设计的一个死局钻进了牛角尖,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也许她的遭遇值得同情,可是受难之后的她反而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同样令人愤恨。
这样地人,心理已经变态灵魂已经扭曲。在她地眼里,除了仇恨与偏执,已经不剩下其他的东西。
芙玉越说越激动,已经由啜泣变成了号哭:“在中原,胡人地地位本就不高,更不用说是胡人的女子。我带着黎歌孤儿寡母从流放之地回到洛阳,人生地不熟无依无靠。能活到今天就已经是奇迹了!我能靠什么?我只能凭借女人天赐地本钱来营生!刘冕,你能想像一个贵族的王妃逼着自己跳进风尘的火炕时地那种心情吗?如果死是一种解脱,我真想死一千次一万次!”
芙玉锤着桌子歇斯底里的大叫。满头的秀发也散乱开来:“可是我不能死。我还要照顾黎歌。虽然她不是我亲生的,可她是百济皇族唯一的血脉。这么多年来我把她视为亲生,而且我自己没有嫁人没有生子,就是怕我自己的儿女分走我对她的关爱。刘冕,我承认我让黎歌接近你有利用你并伺机报仇的意思。可是我心中同样非常地矛盾。因为黎歌她喜欢你……其实我要报仇真的很简单。随便在茶水中下个毒或是派个刺客把刘仁轨和你们给杀了,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我犹豫了,因为黎歌爱你。她很单纯,单纯得就像山涧的清泉没有一丝的杂质。这么多年来她养成了孤僻的性格。谁也不搭理。唯独把你放在心间摆在无可取代的位置。我怕我杀了你,会对她造成无可挽回地伤害……所以我一直在犹豫,一直在徘徊。”
刘冕不动声色静静的听,心里却暗自抽动了一下:看来,她还没有完全泯灭良知……至少在她灵魂的最深处,还有一个人是值得她惦记的——黎歌!
“我对不起扶余丰,我很惭愧……很多次我在梦里梦见他。问他要不要放过你。他都不说话……”芙玉哭得更凶了,眼睛已经红肿得像个桃子,“我的心,永远在挣扎,就像在火上烤一样,好难受好难受,没有一个人能替我分担。每次夜半惊醒时。我都担心我会崩溃。但是我都必须咬牙坚持下来,因为我已经没有退路!”
刘冕的眼角轻轻的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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