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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啦!你的头家在火车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没回家,表嫂的台湾国语听起来亲切极啦。“头家在火车站?”抓抓头,弄不懂表嫂在说什么?直到百分之九十的灵魂重返肉体……“头家?你说……”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绍钟?”
“对对对,他说他人在火车站,等你去接他。头家要来,你怎不告诉我们一声?快一点,你去换件整齐的衣服,我让你表哥开货车去帮你接头家。”
表哥去接?不!那家伙古怪得很,说不定,他会打死不上表哥的车。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车都让你阿弟骑到田里去。”
“我骑脚踏车去,表嫂我不跟你讲话了,我要快点去刷牙洗脸。”
冲进浴厕,她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出门准备,前脚跨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没梳。
扭身回房,几个梳落,发觉自己的头发居然留这么长,从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十公分。
从小到大,她还没留过长发,一是没耐心、二是懒得梳整,没想到他说句,我喜欢看长发女生,她就为他留起一头累赘。
喜欢他吗?真的好喜欢!喜欢到想起他会不自主微笑;摸着他读过的书,指尖会微微发麻;闻到他的气息,会沁心舒畅,甚至被他那双老拿她当篮球丢的手触到,也会出现一阵阵无解的心悸。
喜欢一个人,心情像正在发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带着醉人芬芳。
对着镜中自己,绯红的笑脸张扬,她的好心情无法就地掩埋。
他来了!这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身边,一如她喜欢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边待着,即使没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张扑克牌脸对望,她都会觉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脸、偷偷盯着他在电脑桌前浑然无觉的专注神态,偷偷在他的书上留下自己的心情,她都会好快乐。
辛穗是在保守乡村长大的女孩儿,要她主动追求男人,办不到,她宁可隔着“朋友”的纱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发觉自己对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来了,在她第一次离开他、在她第一次请长假的时候来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见的三秋苦吗?他也会思念她吗——在只分隔一晚之后?
也许、也许他们可以在这次敞开心情,也许、也许经过这次假期,他们会有所不同。
轻吸气,她对自己吐吐舌头,喜欢一个男人,真是一件麻烦工程!
“阿穗,你还没出门?快点啦!对了,中午带你老板到我家作客吃饭,我杀一只鸡。”
“好。”她利落地在耳侧绑起两根麻花辫。
“好还不快出门,让老板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声声催她。
辛穗赶紧跳上脚踏车,她拿起中学时期赶迟到临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冲刺。
远远的,她就看见他。
柱子般的一丛杵在那里,来来往往的人多少都会回头看他一眼。不只是因着他的身高、他一头金色头发、他帅得太过的五官,还有他那满脸的不耐烦。
这路骑来,她还以为他会等得脾气大发,会夹带一肚子火气搭下班车返回台北。可是——没有!他没有离开!
一个简单的旅行袋、夹着书本的横胸双臂,她猜测他太阳眼镜下面的眼睛已经喷出烟火。
余光闪过,笨笨骑脚踏车的身影落入眼中。
她来了!空荡荡的心被填得满满,僵硬的眼角变得柔软,他失落的心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十一个小时寻获。
“你怎么来了?”仰角六十度看他,等他倾泄不满。
太阳晒得她眼睛花白,定定望住他,脖子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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