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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是在想要不就用出去打猎当借口,然后又想到卡佩岛在海上,突然被提问,两个一混淆,就变成上面那句话了。
诺曼没有多想,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阿贝尔的后一句话上了:“去远一点的地方打猎?为什么?”
阿贝尔说出想好的借口:“我听说有一群火兔在往我们这里迁徙,火兔数量太多,冬天会破坏森林,也会吸引大型野兽靠近,需要清理掉一些。而且火兔毛也很保暖,马上冬天了,打几只做两件外套也不错。”
这种事阿贝尔以前也做过,诺曼没有起疑:“还是和巡猎队一起吗?”
“不,骑士团说会帮我们清理,我只需要给他们带路,帮忙寻找到兔群。只不过,暂时还不知道兔群到了哪里,所以我可能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好几天?
诺曼一愣,这不就巧了吗?正好他也要离开几天。
之前还想着阿贝尔一个人在家,会不会无聊,这下倒是正好。
于是他装模作样地露出惊讶的表情:“这样啊,那倒是巧了,艾伯特男爵邀请我到庄园做客,顺便给爱丽丝小姐多上几节课,大概要四五天,我正准备和你说呢。”
“你这几天……不在家啊?”阿贝尔呆了一会儿,低头,重新思考。
那他刚刚挖空心思想了半天……到底有什么用?
……
回程的路上,诺曼发现阿贝尔腰间没有剑,便问:“阿尔,你没买剑吗?”
阿贝尔道:“没有,没看到喜欢的。”
普通的剑对净化之力的承载都有限,即便加了秘银,也扛不住大规模的输出。
原来他想一直待在罗格镇,所以想买把剑将就用,但他要去光明神殿取圣剑了,别的剑自然就不需要了。
“哦。”诺曼若有所思。
也是,阿尔毕竟是传奇水平的剑士,眼光一定很高,他之前还是想差了,买剑不能光看外表和名声,要美貌与实力并存,才能配得上他家阿尔。
不知道法师塔里有没有剑,都是传奇魔法师了,好东西应该很多吧?
丝毫不觉得法师用剑有什么不对的魔王大人暗下决心,准备去法师塔的时候顺便搜罗一番,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剑,好拿回来给他家阿尔用。
回到罗格镇,阿贝尔表示需要和骑士们商量清理兔群的事,还要再在教堂待一会儿,诺曼就先回家了。
到家做好晚饭,阿贝尔也回来了。
吃过晚饭,两人洗漱一番,熄灯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两个人起床吃了一顿早饭,然后各自出门。
诺曼要先到镇长家,告知接下来几天停课的消息,阿贝尔则要去教堂,和骑士们去索亚城,再从索亚城出发,往北边走。
诺曼也往北,不过是西北,不经过索亚城。
这让他有点可惜,不能跟在后面多看阿贝尔几眼了。
不过这样也好,早点到法师塔,就能早点回来。
从镇长家出来,诺曼眼尖地看到镇长家的双胞胎之一激动地冲了出去,尖叫着“托克!菲尼!诺曼老师要出门了!这周都放假了哈哈哈哈!”,飞快跑远了。
这么高兴?
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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