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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穿梭,帅营前更是围得水泄不通。
“陛下,第五进攻团在阿布珑城下全军覆没,团长德得夫被俘!”
“陛下!第七、八进攻团战败,七团长麦克重伤,八团长洛德斯阵亡!”
“陛下!第一进攻团请求撤退!”
“报!急报——塔克将军已撤离阿布珑,正在回来的途中!”
“……”
听着这些失败的报告,卫斯平静如水,从他那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魅力的蓝色眼睛中看不出一丝焦虑和疲惫。
自从被琼斯夺走政权,孤悬于外,他不知打了多少次败仗。在他的面前,挫折已没有大小之分,只有有或没有。
他并没有打断连绵不绝的奏报,而是安静的听完,直到再也没有传令兵进来了,他才小声的嘀咕道:“连塔克都撤退了?看来阿布珑真是铜墙铁壁。”
班尼尔一直贴身站在卫斯身后,听到他的自语后,弯下腰,低声道:“陛下,阿布珑的易守程度能够和渡斯伦相比,要轻易的攻下自然不容易。但属下认为,这阿布珑完全可以不去攻它。”
“不去攻它?你的意思是?”卫斯面生疑惑,但手上做起了比画,显然对班尼尔的话了不理解。
班尼尔点点头,微笑道:“正是如此!我们只需多花上两天时间,就能绕过阿布珑,再行上三天,就可到达大草原了。等过了大草原,就算驻守在阿布珑的两万人全部出来,对我们的后路也没有多大威胁。如果陛下不放心,我们大可以绕过阿布珑后,留下人驻守在此地与他们周旋。”
卫斯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淡淡道:“说下去。”
以班尼尔对卫斯的了解,这样的反应已经说明了卫斯对这个方案的认同。他绘声绘色的说道:“相反,如果我们继续强攻阿布珑,一会增加我们的伤亡,二会打击我们的士气,三会给威廉森狗贼争取到更多的时间。”
卫斯站起身,负手而立,向帅帐口行去。他在帐口立定,初来的夜风吹进来,撩动着他的金发。
沉吟许久,他才道:“看来你们都已对阿布珑死心。”
班尼尔低头不语。
“阿布珑只是个小城,朕从来都没有把它放在眼里,和我说说它的情况,谁是城中最高指挥?”
“阿布珑现在由塔巴达军和威震军共同驻守,共两万人左右,最高指挥——是威震军蓝杰万威。”
“蓝杰?”卫斯小声念道。
班尼尔道:“蓝杰在威震军中名词很高,据说威廉森刚到丹菲的时候,他曾是伊斯一带有名的强盗,后来被威廉森收服后,他屡立战功,在和穆斯神军的战斗中,他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威廉森对他非常器重,视为心腹。”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他,阿布珑才会这么难攻?”
“可以这么说,陛下,其实蓝杰再强也没有用,阿布珑我们完全可以不理,我们不必理会它。”
“班尼尔,朕原本已经认同了你的提议,但阿布珑的最高指挥是这个蓝杰的话,那么此城我们就非攻不可了。”
“什么?”班尼尔脸色顿时变得阴沉无比,急忙向卫斯靠近了几步,道:“陛下,这是为什么?”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你想想,若是我们弃阿布珑而去,不是长了威震军的士气吗?而如果我们攻下了阿布珑,打败了威震军中的英雄蓝杰,威震军又会变得如何呢?朕敢说,杀死一个蓝杰,比打十场胜仗还有用。”
“陛下英明!”班尼尔三角眼转个不停,道:“陛下的高瞻目光的确是属下不能比拟的,只是,这座城该如何去攻呢?如果伤亡过大,我们始终是划不来啊!”
“攻城的办法有很多种,为何一定要强攻呢?”
“陛下,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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