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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間房子還是不通買賣的。
寧欣印象中曾經聽奶奶說過,他們當時住在醫院的家屬樓也是這個情況,先有居住權,然後等到九十年代房改之後,補了差價房子才算是屬於個人,才通買賣。
所以在文化局的人不同意將房子賣給她後,她當即就提出了要購買這房子的使用權。
本來這房子文化局的人就是租給他們家的,只不過之前房租是由市政府來交,寧家並不用出。
現在她提出了要購買使用權,文化局的人和市里匯報了一下,市里研究後覺得,既然療養所要一直占用人家的房子,將這套房子給人家住也是天經地義。
所以就同意了寧欣的要求,並且聲稱這個租用的費用繼續由公家出。
對於這個提議寧欣拒絕了。
在她看來,銀貨兩訖才更容易讓人放心。所以她堅持要自己付錢,只希望文化局能給他們家一個書面的東西,證明這個房子現在的歸屬權屬於他們家。
再次研究之後,文化局收了他們家兩千塊錢算是二十年的房租,然後給他們辦了房本。除此之外還和寧欣簽訂了協議,保證將來他們家擁有這套房子的優先購買權。
「所以哥你看,你現在也是有房子的人了。」寧欣將房本重新塞回了寧奕的手中。
寧奕笑了起來。
雖然他沒想過要讓妹妹幫他買房子,可如果能夠這樣將這套房子留下來,他當然也願意。
這房子和自己家原來的房子一樣樣,住起來也非常的習慣。寧奕之前也不止一次想,要是這房子是自己家的該多好!
沒想到這麼快這個願望就實現了。
「行,這房子既然給我,我就收著。只是以後要是補差額了那錢得我出,你不能再管!」寧奕要挾的瞪了妹妹一眼。
寧欣撇了撇嘴,沒搭理他。
等補差額的時候最少也得十年後了,如果按照奶奶曾經說過的那個價格,這套房子撐死也就補個兩三萬塊錢。
那時候她哥肯定不至於連這點錢都拿不出來,她才不管這份閒事兒。
她又將另外一個綠色的存摺塞到了寧奕的手裡:「哥,這也是你的。」
「這是什麼?」寧奕警惕的看了她一眼。
他認識另外一個紅色的存摺,那是他之前自己去辦的。當時辦了兩個,他和妹妹一人一個。
因為家裡的錢都是妹妹在記帳,所以倆存摺都在她手裡,只是用錢的時候寧奕會去她屋裡拿,寧欣也不管。
但,寧奕不記得自己還辦過綠色的存摺。
「這是我辦的。之前跟你說過,小吃鋪我掛在你名下了,那賺的錢自然都是你的。」寧欣解釋道。
「胡說!」寧奕急了。
當初妹妹是說過小吃鋪掛在自己名下,那是因為辦執照的時候她說將來她還要辦藥膳房的執照,倆都掛她名下怕別人看到不好,樹大招風。
所以寧奕才同意了的。
可當初並沒有說賺的錢也掛他名下啊!
「你這丫頭腦子有毛病是不是!你哥這麼大人還用你養?飯店我一分力都沒出,我咋能拿你的錢?簡直就是胡鬧!」寧奕連接都不接,直接將存摺拍在了桌子上。
寧欣一陣心累。
別人家的兄弟姊妹為了一點錢能鬧到翻臉,就像姑父家一樣。
可那是都爭著要。
他們家也能為了一點錢鬧到翻臉,卻是都爭著給對方。
寧欣煩躁的抓了抓頭髮。
「哥,你能安靜點聽我說嗎?大早上的哪兒那麼大脾氣,你煩不煩人?!」
看妹妹的表情,寧奕默了默。
雖然現在小欣比以前的脾氣不知道好了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