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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源头正是我旁边这个人。 没有人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尤其是在对方无论怎么看都是你的反义词的时候。 他脚上的白色球鞋一尘不染,我唯一一双白胶鞋来自中学时的一次募捐,鞋底早已脱胶裂开;他就读于名头响亮知名学府,也许根本不知道象牙塔之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连高考的机会都要被秦志勇惹出的事毁掉;他来自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到粟水不过是为了散心、拍毕设,我却困在这里,过日复一日的生活,从未走出过眼前一座又一座连绵的群山。 我想,我应该是讨厌他的,讨厌里掺杂了嫉妒和不甘心,像压在心口的一块巨石,让人喘不过气来。 不过,眼前的人对此一无所知。 也幸亏他一无所知。 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做。红姐说过她今天出院,我准备去诊所看看她。一想到方应琢原本应该是七月旅馆的顾客,我又叫上了方应琢。 方应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往往从互相知道彼此的姓名开始。虽然我和方应琢在此之前就像两条平行线,但我们现在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我回答他:“秦理。秦朝的秦,理性的理。” 我给余红菱拿上了几样水果,临出门前,方应琢忽然叫住我:“秦理,这个给你。” 他摊开的手掌里,有两颗糖果。深棕色包装的海盐太妃糖,看起来十分精致。 “我不爱吃糖。” 这话倒是真的。从小到大物质匮乏,没有吃零食的条件,后来则是真的对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感兴趣了。 方应琢的脸上始终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既不过分热情,也不会让人感到疏离,就像他说话的语气一样,永远温和、不紧不慢,有种恰到好处的得体:“你是不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我以前有一阵顾不上吃早饭,总是低血糖,后来就习惯了随身带着几块糖。” “谢了。”在方应琢的注视下,我拿起其中一块太妃糖,撕开包装含进嘴里。 入口能感觉到浓郁的黄油香和焦糖香,却不像劣质奶糖那样黏腻,里面的榛果也很酥脆,即便不嗜甜的人恐怕也会忍不住想要再尝一颗。 方应琢把另一块吃掉,脸上的笑意似乎变得更深了一点。 他大概很喜欢甜食吧。 粟水镇有一条主干道,从商店出门向左拐,沿着这条路直走就到了诊所。 我对这个地方早已轻车熟路,推开门走上二楼。比起逼仄的一楼,二楼就显得宽敞很多,摆放着五张床位,余红菱就躺在靠窗的那张床上,正在输液。 我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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