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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捉鬼、祭神、发丧……换言之,我写的不过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而已。这无疑是些小事,但正是这些小事,构成了整个人生。我的无数农民父老就是这样活的,活得很艰辛,很无奈,也很坦然。
我的创作意图就是想平平静静告诉人们(包括现在活着的和将来出生的),在某个历史时期,有一群西部农民曾这样活着,曾这样很艰辛、很无奈、很坦然地活着。仅此而已。
《大漠祭》中没有中心事件,没有重大题材,没有伟大人物,没有祟高思想,只有一群艰辛生活着的农民。他们老实,愚蠢,狡猾,憨实,可爱又可怜。我对他们有许多情绪,但唯独没有的就是“恨”。对他们,我只“哀其不幸”,而从不“怒其不争”。因为他们也争,却是毫无策略地争;他们也怒,却是个性化情绪化的怒,可怜又可笑。
这就是我的西部农民父老。
不了解这些,便不了解《大漠祭》。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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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祭 第一章(1)
(1)
兔鹰来的时候,是白露前后。漠黄了,草长了,兔儿正肥。焦燥了一夏的兔鹰便飞下祁连山,飞向这个叫腾格里的大沙漠。
老顺就在大沙河里支好了他的网。
网用细绳绾成,三面,插成鼎立的三足,拴一个做诱饵的鸽子。因兔儿日渐狡猾,饥肠辘辘的兔鹰便一头扎进了网。兔鹰长着千里眼,看不见眼前三尺网。
早晨,照例挼鹰。
老顺很早就醒了。他梦见千万只兔子张着血红大口向他扑来,铺天盖地的,就醒了。他相信报应,认为那是死在他手里的兔子来索命。这种梦老做。第一次做这梦的时候,他就不想再放鹰了。孟八爷说:“屁胡子!不放,兔子糟害庄稼,不饿死人才怪呢。”老顺就想,放鹰也算是行善积德呢,就仍放。当然,主要还是舍不得兔肉味,白露一过,嘴里没几块兔肉拌哒,心里就干焦干焦的;但总抹不掉杀生害命的阴影,老做那梦。做一次,出一身冷汗。做归做,放归放。谁叫野兔糟害庄稼呢?
灯一亮,那个叫“黄犟子”的黄鹰便不安分地扇翅膀。显然,它也在做梦,梦见自己在天上飞呢。一定是的。老顺想,人梦见自己吃肉时总要拌几下嘴。鹰梦见自己飞时,不扇翅膀才怪呢。老顺笑了。他发现“黄犟子”已睁圆了眼。他很喜欢这圆溜转的霸气十足的眼睛。这是真正的鹰眼。鹰的所有气息都是从这个窗户里透出来的。
“黄犟子”是个叫人“鸟牙”的鹰,性子暴,难务息。但也正说明它是个好鹰。就像千里马多是烈马、忠臣大多刚直一样,越叫人“鸟牙”的鹰越可能是好鹰。一旦驯服,抓兔子是一把好手,还不反。不像“青寡妇”这种次货,一落网,就乖,就吃食,就叫人摸。面里驯服得很,可一丢手,它就逃之夭夭了。抓兔子?哼,闻兔屁去吧。
老顺喜欢刚烈的鹰。
地上横躺着一个拇指粗的羊毛轴。那是昨夜老顺硬塞进“黄犟子”嗉里的。早晨,鹰脖子一抡,毛轴就出来了。老顺拣起,就灯下看,轴儿上已干净了。这就是说“黄犟子”的“痰”拉清了,能往兔子上“放”了。这是第七个毛轴。前六个,夜里喂,早晨吐。羊毛上尽是粘乎乎的黄油。这黄油祖先叫它“痰”,老顺也叫“痰”,灵官却叫“脂肪”。叫啥也罢,一样。反正那黄油是叫鹰性子野的东西。不扯清,手一松,鹰就飞了,“嗖--”,直上天空。等俯冲下来,就不知溜到啥地方了。扯清“痰”,它一飞高,头就晕,就饿得慌。见了兔子,不扑,才怪呢。
老顺决定今天把“黄犟子”往兔子上“放”。这是个火候。放早了,鹰还野,有去无回;放迟了,鹰就“背”了,忘了自己会抓兔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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