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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唇、胡子、手指都抖动着,眼里也蓄满了泪。半晌,才叫了一声,心里悔恨交加”。老顺是刚强的,且不乏霸悍之气,但他久经传统文化熏陶,认为二儿子猛子的行为给他致命的打击:“老顺木了脸,梦游似往村里走,衣裤突然显得过分宽大。风一吹,老顺的身子一鼓一荡的,像要被风带了去。”坚韧与无奈达于极致。老顺的大儿子憨头,苦吃勤作,供弟弟上完中学,自己大字不识几个,他弥留之际的最大心愿竟是让弟弟用架子车拉上逛一趟武威的文庙。这情节给人悲凉而悠长的思索。人物中,男性以老顺、孟八爷、灵官写得好;女性中,老顺老伴、双福女人、莹儿、兰兰也都好。作品的生存环境是阔大而单调的,人文维系不无封闭和愚昧的色彩。然而,它的人物自有其生存哲学,他们有自己在艰难环境中维系精神的强大纽带。切莫认为作者在一味地写苦难,其实,正是老顺及其儿女、村人们的坚韧与豁达、勤劳与奉献,支撑着我们明朗的天空与广柔的大地。
审美上素有“使情成体”之说,《大漠祭》以雄浑的自然生态为背景,以人情美、人性美为结构内核。老顺有三个儿子,老大憨头因救人而阳萎,家里换亲把妹妹兰兰换了出去,给他换来了莹儿做媳妇;老二猛子,蛮勇任性,与某大款备受冷落的妻子有染;老三灵官,带有作者的影子,他有文化,灵心善感,在特殊境遇里,与嫂子莹儿发生了恋情。这么说,只是勾勒了最简略的人物关系。事实上,作品的动人力量,全在于超越了这个故事层面,指向了精神的高度。在灵官与莹儿的关系中,可供寻味的东西更多,在乡村,真正伟大的多是女性,她们含辛茹苦,忍辱负重,给生活注入了欢欣,又承当起巨大苦痛,从容面对一切。
《大漠祭》的语言鲜活、有质感,既形象又幽默,常有对西部方言改造后的新词妙句。随手可拎出这样的句子:“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满天黄沙,沙粒都疯了,成一支支箭,射到肌肤上,死痛。空中弥漫着很稠的土,呼吸一阵,肺便如浆了似的难受”———没有切肤体验和观察是写不出的。这是状景,写人的妙语就更多了。长期以来,不少自以为是乡土小说的作家,过不了乡土语言关,因为语言的滞后,他们有意无意地遮蔽了乡土生活中许多有生命力、启示力的东西,包括某些生存哲学和禅意。这不禁使我想起,《大漠祭》在审美上与新疆散文作家刘亮程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有人说,刘“在一头牛、一只鸟、一阵风、一片落叶、一个小蚂蚁、一把铁锨中,倾注了自己和所有的生命。”雪漠何尝不是如此。
当代文学太需要精神钙片了,《大漠祭》正是一部充满钙质的作品。我以为,经济的欠发达,并不必然意味着文化的欠发达,而文化的欠发达,又不必然地意味着艺术感觉的欠发达。西部的生存诗意,可以滋润我们这个浮躁时代的地方太多了,只是我们还没有认识到。不管高科技发展到何等地步,人类永远有解不开的乡土情结,永远需要乡土情感的抚慰。《大漠祭》告诉我们,乡土文学不会完结,新的乡土文学正在涌现。如果说,过去的“农村题材”的提法有某种观念化、狭窄化倾向,把不少本真的、美的、善的和诗意的东西遮蔽了,那么,“感受土地的神力”(王安忆),在乡土生活中寻觅精神的资源,甚至源头,已成为当今许多作家的共识。《大漠祭》崭新的审美风貌是区别于以往同类创作的——这或许是我想要在另一篇文章中着重论述的问题。
(本文原发于《光明日报》2001年8月16日,编者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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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自序(1)
●雪漠 从“名人”谈起……
(1)
《大漠祭》一完稿,朋友就劝我找个名人作序。我当然拒绝了。一来,对时下所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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