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8頁(第1/2 页)
「媽,你回來呀!」
……
車上有的女人們紅著眼,有的乾脆閉上眼睛,姜副局道:「開車!」
這趟出警就這麼莫名其妙的結束了。
姜副局沒在鎮上下車,把人直接拉到了縣城派出所,連夜開始審問。
連同方晶在內的十三個女人都是被拐賣進石盤村的,最早的已經被拐了十七年,最近的就是方晶。
核實身份後還得通知家屬過來領人。
警局裡還喧譁起來,那個大肚子女人一定要打胎,一刻都不願等,她用肚子撞桌角,一下下不要命的撞。
有人勸她等一等,等她父母來了再說。
那女人聲嘶力竭,這是個雜種,是個孽種,我就是生下來也要親手掐死他!,你們不讓我打,我自己剖!」
還是姜副局做主,把人先送醫院,醫生看了後道:「快七個月了,引產對產婦損傷很大,而且產婦身體虛弱,我們並不建議這麼做。」
進了醫院的女人終於安靜下來,她在一邊無聲的流淚。
看護她的女警鼻子都是酸酸的,偷偷把原委告訴了醫生,醫生也驚訝,然後道:「手術需要家人簽字,誰簽?」
女警道:「我們姜局的意思就是先在醫院等,已經通知了她父母,估計明後天就能趕到,到時候問家屬的意願吧。」
人家父母接到通知凌晨就到了,然後轉頭去醫院,抱著女兒嚎啕大哭,然後當媽的紅著眼睛來找醫生,我們簽字,請給我女兒儘快做手術!只要保證她的身體就行。」
回到警局,那些女人的家屬陸續都趕來了,警局裡幾乎都是抑制不住的哭聲。
但是審問方晶的警員卻嘴巴越張越大,他們簡直覺得像是聽傳奇故事一樣,這位真的這麼厲害?
方晶現場追蹤了幾個手機信號,你們去查吧。」
這案子越審越大,那十二個女人錄了口供跟家人回去了,走前她們和家人都來感謝了方晶,緊跟著方晶被轉到了省廳。
她的案卷卷宗已經是厚厚一疊了。
有些小警察都鬧不清方晶到底是受害人還是加害人。
方晶卻道:「我吃的東西都打了欠條,現在就能支付,我可沒吃霸王餐!」
有個警察笑道:「那人家說你打人了,你怎麼說?」
方晶道:「一面之詞怎麼可信,說我打人有證據嗎,驗傷了嗎?傷殘幾級啊?還有還有,我沒事,我才能支付欠條上的欠款,我要是有事,這些錢可就沒了!」
警察忍不住了,那不行,打了欠條的一定要還錢!」
方晶笑的狡猾,可我欠條上又沒寫具體什麼時候還錢,既然說我打人,那肯要要我坐牢,等我出來了再說吧。」
警察:「……」
方晶是打了人,可致命的一個都沒有,警察和那些村民們一說方晶還錢的條件,他們很快就改口了,不再說方晶打人,只說誤會。
然後就是被囚禁的四個人。
方晶驚訝,這幾個人不是神經病嗎?見到我就喊打喊殺,還想把我擄走,村里人就是這麼幹的,神經病怎麼能放出來!他們可是好端端的,什麼傷都沒有!」
腦袋上的傷也早就養好了。
這四個人的身份也找了出來,清一色人販子,這個就更不知道怎麼說了。
方晶要求請律師,警方當然不能阻止,然後方晶很快就出來了,剩下的事都是律師去辦。
具體怎麼回事方晶不清楚,不過後來警方告訴方晶,那幾個人販子悉數歸案,同時又解救了三十多個被拐賣的婦女。
來人頓了一下,其實這次還是靠著方小姐,我們警方才能順利破案。」
方晶道:「這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