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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寒,往后退了一步。
“滚!”还没有变声的声音带著稚嫩,但语气与脸上的神情却跟稚气无关,而是一种会让人不由自主听命行事的威严。
“怪……怪物……”乞丐男孩们惨叫一声,夹著尾巴逃走了。
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以后再也不会来找他的麻烦了。
小男孩缩回角落里,手里紧捏著的,依然是那冷掉的、现在还染上些鲜血的馒头。
就算会被打死,也不能对那些人让步——那是小男孩用短短的七年生命,所深刻体会到的真理。
因为一旦让步了,那些家伙就会像水蛭一样缠上你,非把你身上的血吸乾了,才会放手。
这是个人吃人的世界。不是你踩人,就是被人踩在脚下。想要活下去,唯有靠力量。
力量,他需要力量,他渴望力量。他要更壮、更强,把所有的人都打倒,把天下踩在脚下。不会再有人能欺凌他,他也不会再感到饥饿、寒冷……
天际飘下白色的雪花,夜色慢慢降临,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变少。
更冷了……小男孩靠在墙角,缩著小小的身躯,咬下一口硬硬的冷馒头。咀嚼,不是为了食物的美味,而是为了——
生存,而且……变强!
第一章
这是一个战乱的时代。
荒淫无道的君主被反叛的乱军杀死,各地群雄四起,打著揭竿起义之名,实则每个义勇军的首领,皆觊觎著天下霸主的宝座。
如此过了好几年,战场上的鲜血染红了江水,田地荒芜了,商业活动停摆了……那是人间炼狱。
人们慢慢的绝望了,对未来充满了恐惧与不确定。因为今日生,可能明日死;今日的霸王,可能明日就成了冰冷的尸体一具。
但是,乱世之中,最容易产生英雄。
轩辕弃就是这样的英雄。
传说,他是一个街头乞儿;传说,他具有天生的神力;传说,他在天下第一拳师的府内蛰伏十年,偷学了他的武功,最后以不可思议的拳法打败他,灭了他全家;传说,他嗜喝人血、吃人肉;传说,被他凶狠锐利的眼神一瞪,再勇敢的战士也会颤抖……他的一切都成了传说。
当他率领的黑暗大军,攻陷了中土最后一个诸侯领地,以势如破竹的态势占领首都洛阳,他的伟大功业更成了一个传说……
那是一个极尽奢华的宫殿。通往御殿的长长通道两旁,站立著雄壮勇猛的黑衫武士。
武士们连眼也不曾眨过,更何况是移动分毫,由此可见,刚夺取天下的黑衫军之纪律有多森严。
除此之外,这也代表著领导这群武士的领袖,手段有多么的严厉恐怖。
一个穿著布衣的老翁,走在这条长长的通道上,两旁武士严肃的表情令他的脚微微打颤、黑色的大殿让他胆寒,四周连一丁点声音都没有,他只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及心跳声。
“别慌,很快就可以见到王上。”一个声音在老翁耳边响起——是带领他来到这座宫殿的薛将军。
“王上”这两个字,让老翁抖得更加厉害了。因为听过轩辕弃太多残暴的事迹,他不禁害怕万一自己说错了什么话,不知道会遭到什么下场……
他强忍住想转身逃走的冲动——事实上也来不及了。
到达御殿,身边的薛将军扬声道:“微臣薛宝,见过王上。”
咚地一声,老翁自动跪在地上。
“薛宝,这是?”
一个冰冷的声音自前方传来。老翁颤了一下,头垂得更低了。
“启禀王上,这个人叫王大福。他曾经到过桃花源村,微臣心想,他可以提供我军有关桃花源村的消息,所以把他带来见王上。”
“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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