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1/3 页)
“还有在林荫道上骑蒙古马,在水渠捉鱼,在堰塘洗澡。”
“还有,晚上在堰塘堤上露宿,脱得光溜溜地对着月亮嚎叫。”
说到这儿许剑心中突然咯噔一下。这句话勾起了他的一点新回忆:当年,三个男孩赤身在席上疯闹,他的小鸡鸡接触到仝哥光滑的皮肤时,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感。那时,从他内心讲,是希望这种快意的接触持续下去的。不久前他读过社会学家李银河对同性恋群体的一份调查报告,说好多同性恋都有这样的经历,青少年时碰到一位年纪较大的“同志”,尝到了同性接触的快感,从此便走上这条路,终生不改。
他不免为自己庆幸。虽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但他最终没走上这条路。为什么能逃过这一劫?是自己体内的雄性基因足够强大,还是仝宁当年的引导过于笨拙?不可能知道了。不过,不管怎样,他庆幸自己有一个正常人生,没有遭遇仝宁等人的痛苦。
两人又聊了近一个小时,回忆了往年的交往和熟人。但他们慢慢感觉到这场谈话不大顺畅,因为回忆中嵌着太多忌讳:当年仝宁的狎行、酒席上郑孟丽亲吻之后仝宁的失态、郑的割腕,等等。要想谈透,除非把某个疮疤捅破,但至少在仝宁这边似乎没有这个愿望。许剑不想继续这场谈话了,壁钟敲响10点时,他起身告辞。
离开仝宁家他就急急回家,简直有点急不可耐。当了一年的孤魂野鬼,今天总算是有家可回了。到家已经10点半,宋晴开了门,淡淡地说:
“你这么晚来,有什么事吗?”
他涎着脸说:“你答应过的嘛,你答应让我回来,我就回来了。”
宋晴扬起眉毛:“是吗?我说过这话?我怎么不记得。好吧,不管说没说过,天这么晚,不赶你走了,你还睡沙发吧。”
许剑只是笑:“这怎么可能呢,你既然答应我回来,我是决不会再睡沙发了。”
宋晴骂一句:“厚脸皮。”便去为他准备洗浴的衣服了。许剑到戈戈屋,儿子已经睡熟了,还是像往常那样,怀里抱一只长毛狗。许剑在他脸上亲一口,出来说:
“以后不能让他再抱着长毛狗睡觉,已经是初中生,再这样下去会发展成恋物癖。”他忽然失笑,“宋晴你知道不,这浑小子简直是臭嘴巴,臭极了。”
宋晴说怎么啦?许剑就把那天儿子的话说了一遍,“宋晴,我说真的,我犯错还不打紧,万一你犯同样的错,比杀我都厉害。我知道说这话很不要脸,但这是真心话。”
许剑确实是真心话。在他的潜意识中,男人本来就不算干净,再添一两道污秽也不打紧。但宋晴在他心目中一直是无瑕白璧、白雪公主、水晶女人。如果在她身上添一道污秽,他在心理上真的难以承受。这句“不要脸的真心话”看来很讨宋晴的喜欢,她撑不住,绽开一丝笑纹,又马上把笑纹抹平,继续摆出一张冷脸。
不过她透了一句:“戈戈等你等到10点,刚刚入睡。”
“这么说,对我的大赦已经通知儿子了?”宋晴在镜子前卸妆,许剑从背后搂住她,“谢谢你老婆,谢谢你的宽容。”
宋晴没回应,也没撑拒,两人在镜子中看着对方,体味着夫妻拥抱的感觉,这种感觉已经久违了,一串电火花在两人之间跳荡着。两人的肌肉都张紧了。宋晴从许剑怀中挣出来,说:
“快点去洗澡吧。”
浴罢回卧室,宋晴已经为他铺好被子,还按老习惯为他沏了一杯热茶。他甩掉浴衣仰卧到床上,惬意地长叹一声,心想有家的感觉真他妈好啊。身下硌到一个硬物,他抽出来,还是那把匕首,他说:
“宋晴,这玩意儿可以从此收起来,有我在家,你就有靠山了。”
“哼,大言不惭。”宋晴说,半倚着身子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