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选择,不当土匪(第3/5 页)
刘醒非老规矩,拿出了金钟,放出了睡蛊,自然也就暂时把土匪给丢掉了。
但是,十三家寨堡人却有些不干了。
能当土匪的没一个傻的。
一下子惹出了这么多土匪,后头肯定有更大的麻烦。
所以他们想要尾款。
甚至还想借近机之便,杀了张大老爷一伙,事实上他们自己也想发大财。当土匪就是这样,急功近利,目光短浅,只着力于眼前,做事全凭拍脑门的想法。
一通乱战。
在十三家寨堡中有人发起背刺。
虽然朱老大等人造反,想要一波而肥。
可在这十三家寨堡之中,哪怕是少,也是有莫家的死忠。
背刺之后,十三家寨堡人换了头。
朱老大等几十个人被拉了出来。
朱老大怒吼:“陈幺妹,我不薄待你吧,你跟我来这一手?”
陈幺妹。
蘑菇屯的当家。
她有一个绰号。
陈大脚。
这是一个身材比较高挑的女人。
她虽个头比很多寻常男子都高,却不减其英色,在土匪中也算是个人物了。她当土匪,也是有机缘的。当年,她是被劫上山的,不过她没有被凌辱,反而完成了反杀。
自此之后,她在莫家的帮助下,成为了蘑菇屯的女当家。
别说什么回家。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怎么样也移不开的。
一个女人,给土匪抓了,哪怕是这边被抓,那边被救回来,也算是污了名节。
正经人家正常是不能要的。
只能下嫁。
什么叫下嫁?
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娶你,就立马嫁了。
别管人家什么家庭情况,有钱没钱。
就是这么贱。
所以,一个女人,被土匪抓走,这一辈子就相当于毁了。
与其回家,让乡里乡亲的人在背后不停的戳脊梁骨,或是被迫嫁给一个什么也不是的玩意,去低嫁,毁掉一辈子,倒不如在土匪窝里发展好了。
这叫什么?
强者从不抱怨环境。
陈幺妹就是这么一个——强者。
被土匪掳了又怎么样。
老娘也可以当土匪的。
不过,她到底是记了莫氏一族,莫家的恩情。
她一直都是莫家暗中经营的一双眼睛。
原以为朱老大这个人憨厚老实,讲究规矩,看起来比较忠义,其实一个当土匪的,怎么去讲忠讲义啊,怎么去憨厚老实,所以嘴上说话说得漂亮,但该背叛时是毫不犹豫。
只是这个朱老大怎么也想不到,张大老爷手下点子这么硬。
硬也就不说了。
一直比较信重的蘑菇屯女当家陈幺妹竟然背刺了他。这让朱老大十分不甘。
“陈幺妹,我一直在照顾你们吧,你仔细算算,我帮你不是一回两回了吧,你居然背叛我,你疯了吗?这暗无天日的土匪生活你还没过够吗?你以为我们是什么?我们是土匪,连我们的东家,莫氏都嫌弃的土匪,保不齐人家都想甩了我们,现在带上我们,是当炮灰用的,你却背叛我们,你到底怎么想的呀,为什么要这样做啊!为什么啊!”
他叫得都快哭了起来。
不哭不行。
地上的坑,越挖越大了。
陈幺妹却面无表情。
她居高临下,看着被捆起来的众人。
“我们获得了好处,得到了财富,该有的都有了,但你们却想反叛,这是何等的无耻。我想你们大约忘了,我们十三家寨堡和其余的那些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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