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1/5 页)
全城的公司都要在周一开例会,报社更是总编给各刊主编开会,而后各刊主编再给部门主编开会,最后部门主编再把领导的思想传达给编辑们——这样一整天就过去了。
上周二的晚报出了岔子,采用了一篇有煽动反社会倾向的文章,稿源来自一位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不知道被哪家有心的友报给通到上面去了,于是总编卓月作为责任人被叫去调查问话,折腾了一周才摆平这件事。
周一的例会上,卓月解聘了晚报的主编,又发了一通火,喷得其他人无关人员也缩着脖子认栽。之后她从会议室回到二十一楼的办公室,一推门,沙发上正坐着个穿着军绿风衣的长发姑娘,略长的眼一笑就像只狐狸:“师父,骂了这么久的人,口渴了吧。我给你泡了黄山贡菊,去火明目的。”
卓月只错愕了一下,就激动地走过去把人拉起来打量,苗桐看起来没多大变化,也没瘦,脸颊都鼓起来。她十分欣慰地笑:“还是南方的汤水养人,变水灵了。回来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突然蹦出来吓人。”
苗桐笑道:“到底是谁吓人,离会议室几十米远就听见您骂人的声音,都不注意形象了。”
“自从我做了总编,就从大家闺秀变成了老泼妇!”卓月见了她,刚才的坏心情早就烟消云散,“这次回来多久,是有任务吗?”
“不走了,我已经辞职了。”
卓月有些意外:“辞职?辞职了准备做什么?”
苗桐不好意思地说:“我这不是来应聘么,看您还要不要我。”
“要啊,当然要,你这样的拎过来就能用的,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几个。”卓月使劲拍了拍她的肩,那股子高兴劲儿好比大清早中彩票,“你这死心眼儿孩子说走就一声不吭地走了,真没想到还能回来。”
苗桐老实地说:“其实我也没想到。”
“当初你走的原因,不是因为唐律对吧?”有些事情是苗桐离开了以后,卓月才慢慢想清楚的,苗桐很爱这份工作,绝对不会受不了上司给自己穿小鞋而离开。
这件事苗桐的确应该给卓月一个交代。
她看了看表:“师父你中午有时间吗?我请你吃饭吧。”
当初离开A市,苗桐与众人说的是去上海,卓月联想到白惜言的两个姐姐都在上海,应该是有所照应,其实也是很放心的。只是偶尔觉得她心狠,除了逢年过节的短信祝福,其他都一无所知。
苗桐将自己在南京的生活简单地与师父叙述一遍,离开的原因也一语带过。听起来好像岁月静好,并无什么磕绊,除了最后的误会。可稍稍有过经历的人都明白,一个单身女性在外单独打拼的艰辛。
卓月记得自己像苗桐这么大时,已经在晨报做记者,她是初生牛犊锋芒毕露,有才华却不懂得收敛,闯了祸自然有人给收拾,连上司都开玩笑似的叫她一句卓大小姐。她确实是个众星拱月的千金小姐,不懂什么叫畏惧。可苗桐完全与她相反,行事低调锋芒内敛,受了什么委屈也只是笑一笑,再大的事情都能咬牙忍下去,一双单薄的肩膀什么都能扛起来。
就算是爱情,也可以忍,因为已经习惯了忍耐着不要去橱窗里看自己买不起的东西。
苗桐搅着杯子里的咖啡,轻嘘口气:“总之,就是这样,都是没想到的事。”
“那你们有什么打算,要结婚吗?”
“暂时没有,现在这样挺好。”苗桐补充,“我已经觉得很满足了。”
卓月没有说话,其实她在担心另一件事。
“对了,白先生的换肾手术做了有多久了?”
“六年了。”
卓月当年做过一个报道,就是关于医院换肾患者的调查,每年市内在等待肾源的有上万个患者,可能成功等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