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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与之差异颇大,两人成为莫逆,算是奇迹。幸而她们都是寻常女子,没机会得到那双天赐的水晶鞋,由灰姑娘晋升为皇后。深谙这一层道理,她们的友谊竟变得牢不可摧。
屠秋莎住着学校修建的电梯公寓,一百多平米,大而无当,用一个房间饲养室内植物,结果整面墙壁爬满蟾蜍蚯蚓绿苔之类的生物,潮湿脏污,有碍观瞻。另一个房间改成化妆室,整面墙做成镜子,金属质地的梳妆台如同化妆品陈列柜台。屠秋莎在美容方面是很舍得投入的,她用全套迪奥的护肤品,连洗发、护发产品都选资生堂的。清川和屠秋莎收入相近,但享受的待遇迥然相异。清川是有义务养家糊口的。
“单身有单身的好处,可以随心所欲地宠爱自己,不会有男人唐僧一般在你耳边念经:你的衣服足够了,你的鞋子太多了……”清川发牢骚。
“……择偶条件一降再降,成了烂市的茄子,还是无人问津……”屠秋莎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两个人忙不迭地艳羡对方。
屠秋莎是个浪漫有趣的女子,刚离婚时雄心壮志,以女硕士副教授兼性感美女的三重身份,发誓非千万富翁海归学者等精品男人不嫁,过后又定位于国产教授或者厅级以上干部,可惜屡战屡败,标准逐渐降低,成为无不良嗜好之任意男人。结果一样,茕茕孑立至今。
“女人就是这点贱,一辈子围着男人转悠。穷其一生,就是渴望听见男人骨头里酥软破碎的声音,渴望男人像山体滑坡一样塌陷在自己的怀抱中……”屠秋莎怨毒道。
“你也不是没有收获,毕竟见识了精彩无限的金粉世界,且替我谋取了不错的兼职。以离婚女人的身价,有这样的成绩,算是非常刻苦用功了……”清川笑。
“去!”屠秋莎打她一下。
屠秋莎的前夫是一间食品厂的糖果设计师,在她面前长年唯唯诺诺。十多年前,屠秋莎结识他几个月之后,他威胁她说,如果她抛弃他,他便自杀。屠秋莎被他的威胁迷惑了。她不是特别喜欢他,但被他的爱蒙骗了。她感到自己配不上这么伟大的爱,感到自己欠了他一份深深的情义。
她回报情义的方式,是嫁给了他。尽管她再未重视过那种伴以自杀威胁之词的热烈情感,可她的心中却记忆长存,思虑常驻——决不能伤害他,必须永远尊敬他内在的爱。
结果是,他率先放弃了他的信念,放弃了他精心培养出的对她的崇拜之情。
他与别的女人上了床,然后企求她的宽恕。然后怀着一种被她抛弃的心情泪眼婆娑地离去,再婚,再育,过着幸福的生活。
没有为她而自杀。
这是一个玩笑。
男人的玩笑。
屠秋莎被沮丧所击倒。她是多么谨慎地不去伤害他,自觉遵守着一夫一妻制的无效纪律,而她突然被告知一切纯属多余!
当前夫向屠秋莎坦承与同厂女工的艳史时,屠秋莎其实一无所知,他带着自投罗网的性质,但没有获得自首的宽大处理。一个大男人,哭得一脸的眼泪鼻涕,向屠秋莎忏悔。可惜屠秋莎不是超凡脱俗的牧师,她铿锵有力地要求离婚,退位让贤。
离婚以后,屠秋莎有了一个固定的情人,也就是后来成为副市长的男人。有一度,她痴心妄想着能够嫁给这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可是她发现自己天真得离谱,幼稚得可耻。
“已婚男人是非卖品,出再高的价钱都没用的。”清川提醒她。
屠秋莎在劫难逃,她无数次狠心与他分手,可是只要他鞍前马后地讨好着她,甜言蜜语地哄骗着她,她就会再度在他的阴沟里翻船。
后来,屠秋莎对他心如死灰,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她一边与他周旋,一边热中于相亲活动,出入于高档的社交场合,认识了不少着纪梵希西装、戴劳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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