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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衍被他的冷幽默逗乐,难得好脾气道:“行,那我走了,回见。”
等那道身影彻底消失在厨房门口,林见山才收回视线转过脸,直到听见远处入户门一开又一关,才伸手拨开水龙头。
周一晚上,林见山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是他高中时候的老同学孟庭婉打来的,两人上回见面还是在t大校园里的那次偶遇,当时孟庭婉身边跟着一个喜欢拿鼻孔看人的西装精英男,对她表现出了极其强烈的占有欲。
孟庭婉是个美人,能轻而易举就让身边异性对其俯首称臣,如果她出道的话,娱乐圈大概会多上一笔浓墨重彩的传奇,这世上很多事物都有着不被认可的一面,但真正的美,是一种摧枯拉朽的力量,能击溃任何质疑与反驳的声音。
所以只要孟庭婉想,她可以俘获任何一个取向为异性的男人的心,这往往还是个被动技能。
迄今为止唯一一次马失前蹄,就发生在林见山身上。
这大概也是孟庭婉一直对他念念不忘的原因,毕竟迈不过去的坎儿就会始终横亘在心头。
“你来b城怎么不告诉我?”电话甫一接通,孟庭婉先兴师问罪,她嗓音清脆,语速快起来就跟百灵鸟似的:“要不是我前两天回了趟老家从你爸妈那儿听到消息,还被蒙在鼓里呢。”
林见山笑了笑,他一直把孟庭婉当做能托付信任的好友看待,他跟她之间是一种抛开了血缘与男女私情之外的真挚感情,他可以因为佟嘉丽的强势追求而答应对方试着交往看看,却在面对孟庭婉几年如一日的单箭头爱慕时,选择不接受不回应。
因为他不想失去这个朋友。
很多时候,当朋友,往往比当恋人的关系要稳固得多。
他以前是这样对孟庭婉的,现在,也正试图把同样的招式用到另一个人身上。
“才来不到半个月,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现在在b城。”
“咦,我没跟你讲过吗?”孟庭婉神经大条道:“我要结婚了,他是b城人,以后就准备定居在这儿了。”
林见山倒是意外:“什么时候?所以你前阵子回老家就是带他去见家长的?”
“没,我一个人回去的,弄户口的事。”孟庭婉那边响起打火机砂轮摩擦的声音,紧接着听她吁出一口烟,漫不经心道:“见家长还是算了,我妈那个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哪怕我嫁的人是世界首富,她恐怕都懒得瞧上一眼。”
林见山默了一下,问:“是上回我见到的那个人吗?”
“谁?”孟庭婉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但很快想起,说:“不,是个大学教授,博闻强识,我特别喜欢他穿白衬衫站在讲台上的样子,常常使我想起,当年作为学生代表的你在礼堂的主席台上演讲时的那一幕。”
她说完,有那么一两秒,听筒里静寂无声,孟庭婉笑了一下,复又开口:“你放心好了,我没有在他身上投射对你的恋恋不忘,我是真心爱他的,虽然你们两个在某些方面有着相同的特质,但在我眼里,你是你,他是他。”
林见山:“你还没告诉我婚礼是哪天。”
“他计划是旅行结婚,不办酒席,反正我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更不想花心思应付他那边的人,觉得这个提议简直再好不过了。”
林见山隐约觉得哪里不太对,但又说不上来,略一忖度,道:“既然都在b城,改天约出来一起吃个饭吧。”
“好呀。”孟庭婉满口应下,又开始关怀起他来:“你来b城是工作调动吗?”
“算是吧。”
“那要待多久呀?”
林见山想了想,说:“看领导安排。”
之后的一周林见山都没在公司见到辛衍,他特地上网查了那台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