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第1/2 页)
陶思稚一手拿著甜筒,一手抱著書包,不方便接,便靠過去,就著蔣舸的手用紙巾蹭一下嘴角。當時蔣舸的手是熱的,手指的關節碰到了陶思稚冰冷得有點麻木的下唇。
蔣舸皺了皺眉頭,沒說什麼。
吃完冰激凌以後,陶思稚他哥打他電話了,陶思稚問他:「你在哪啊,我要回家。」
陶思遠支支吾吾地說剛到家,問陶思稚,要不要去蔣舸家接他。
「不用了,」陶思稚放下心來,告訴他,「我在小區門口的便利店,馬上自己走回家。」
掛了電話,陶思稚站起來,對蔣舸說:「他回來了,我要回家了。」
蔣舸「嗯」了一聲,坐著沒動。
他看上去好似被陶思稚困擾了,非常長的腿微曲著,臉上沒什麼表情地看著陶思稚。
陶思稚拎著書包,面對面看著蔣舸,看了一陣,對他說:「我哥跟我說,他們叫我小偷,是因為他們很無知。」
然後陶思稚就回家了。
後來陶思稚沒有再在蔣舸附近見到過祝安泉,不清楚是湊巧沒碰見,還是蔣舸的交友標準抬高了。
不過,按照蔣舸經常對別人愛搭不理的樣子,陶思稚認為也或許是祝安泉自發地遠離了蔣舸。
當然這一切都是沒什麼交友經驗的陶思稚的自發猜測,缺乏依據,不大可靠。
就像陶思稚永遠不知道蔣舸在想什麼,想做什麼,為什麼不理他,為什麼笑,為什麼沖陶思稚發脾氣。
因為蔣舸不說,而且說了陶思稚可能也聽不懂。陶思稚唯一知道的,只有蔣舸很早就開始幫助他,時常對他包容。
想到這裡,陶思稚伸出手,拉開床頭櫃的柜子,摸摸索索地拿出高中時期的舊手機,緊緊抱在了懷裡,又把眼睛閉得更緊了一點,和之前的213個因為相同的原因而睡不著的夜晚一樣。
作者有話說:陶思遠,蔣舸救過你。
第11章
第二天上午,陶思稚旅遊剛回來的媽媽發現了冰箱裡的栗子蛋糕。
10點02分,她穿著一條米白色的羽絨外套,手裡提著回來的路上買的兩大袋菜,風風火火進門,叫了陶思稚一聲,準備做飯。
「你哥呢?」她把菜放在餐桌上,問陶思稚。
陶思稚窩在沙發里玩遊戲,抬起頭,還沒說話,陶思遠從走廊里走了出來,穿著很長的睡衣,看著有點不修邊幅。
「年紀輕輕,起得這麼晚,」他媽嫌棄地說,「我跟你爸像你這麼大的時候,每天最多睡五個小時。」
陶思遠選擇性無視了她的話,反問:「爸呢?」
「去事務所了,」她把齊肩的捲髮用大髮夾夾了起來,提著菜去了廚房,「約了客戶。」
陶思稚的父母都是律師,與人合夥經營一家律師事務所。
律所的生意不錯,在本省其他市開設了幾個分處。夫妻兩人已到了該退休的年紀,仍然事務繁忙,只是相較年輕時好了些許,至少有時間出去旅遊了。
過了幾分鐘,她端著蛋糕盒子走出來,放在桌上,說:「這個蛋糕你們吃了吧,小小一塊蛋糕,老大一個盒子,冰箱裡菜都放不下了。」
陶思稚聞言,馬上抬起了頭,警告大家:「這是我的,你們不要吃。」
「什麼蛋糕,」他哥走過去,看了一眼,說,「這個包裝有點眼熟啊,你什麼時候買的?」
陶思稚跳下沙發,走到餐桌邊,把盒子抱走了。
抱到沙發上,他打開蓋子,拆了一個黏在盒子邊的勺子,挖著蛋糕吃了起來。
陶思遠還站在那裡,看著他,語氣有少許迷茫:「幹嘛這么小氣。」
陶思稚緊抱盒子,沒有理會,一直在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