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有银子,啥都好说(第2/2 页)
从未听说过向家丢过女儿。
他得调查清楚才能下定论,不能闹乌龙。
若她真是向家的女儿,那向家现在的女儿是哪儿来的?
那个和他定下娃娃亲的女孩到底是眼前这个胡招娣,还是向家女儿向欣雨?
墨瑾南心里暗下决定,一定要将此事查清楚。
对于向家女儿向欣雨,他是真的连多看一眼都觉得难受。
虽然他对胡招娣也没有多余的想法,但人家姑娘好歹救了他一命,帮她查清身世就当是报答她的救命之恩了。
再说,向太傅为人宽厚,为官清廉,是个难得的好官,他也不希望向太傅被欺骗。
很快,胡招娣端着洗干净的米回来开始煮饭。
但天可怜见,她真没用柴火煮过米啊!
就算是在胡家,她也没有煮过。
由于粮食不够吃,每年田里收来的稻谷,碾成米后都会拿去城里换一些粗粮回来。
这可就为难她了。
她抬头看向墨瑾南的手下如风,问道:“你会煮米饭吗?”
如风机械般的点了点头:“会。”
“那你看着煮饭,我去洗菜。”
“是。”
把煮饭的事情交给如风,胡招娣拎着菜就去小溪边洗,顺便从空间里取出一块五花肉清洗干净才带回去。
磨磨蹭蹭的将菜和肉切好,如风已经将米饭焖熟了。
这下胡招娣也不磨蹭了,将炒菜锅架在火上开始炒菜。
她先将切成块状的五花肉放锅里炒出一部分油,将油和肉分别盛入两个碗中。
锅中重新加少许油炒糖色,待糖炒至棕红色,再倒入五花肉翻炒,加生抽、老抽、葱段、辣椒段、八角、姜和蚝油,最后加水煮上一炷香的时间。
很快,诱人的红烧肉香味从锅里散发出来。
墨瑾南吸了吸鼻子,心里暗道:把这丫头留下来做饭还真是明智的选择,要是继续吃如风做的饭,估计等回汴京都没人能认出他了。
红烧肉出锅,胡招娣又炒了两个蔬菜,三人一人端着一碗白米饭,一口菜一口饭的吃得贼香。
如风见自家主子筷子不停的往红烧肉碗里伸,都不太敢夹红烧肉吃了。
一顿饭吃完,胡招娣毫不客气的使唤如风收拾碗筷,她则给墨瑾南伤口换了药。
之前给墨瑾南包扎的时候,也没怎么注意这个男人的身材。
此时,墨瑾南掀开衣服斜靠在火堆旁,八块腹肌就这么明晃晃的露在外面。
胡招娣吸吸鼻子,心里暗暗腹诽:没想到这家伙身材还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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