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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离去时嘴角的笑意,他从未见过这一面的律爵,可能吗?
在心中想着这个小女孩与律爵共处的未来,十年后──律朝庭心中对自己发誓。
他要用十年的时间来重新栽培律爵,使他能够独当一面,十年后,若真有缘,这女孩会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教律爵学习欢笑与爱。
“小妹妹,”律朝庭和藹的露出一个笑容,看着毓慈,“若想当大哥哥的新娘,要好好的用功唸书、平安的长大,十年之后,若你还想嫁给大哥哥,我就叫大哥哥来娶你好不好?”
“好!”毓慈闻言,天真的猛点着头,对她而言,律爵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她所喜欢的人。
律朝庭满意的点头离去。他的话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丝的恐惧,因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会得到。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会娶的。
神清气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个早起的鸟儿,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样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压到的右脚骨头破碎严重,不得不截肢。
演变到最后的结果,便是今日的情況,变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不过她已经学着对这些目光处之泰然。
在国中时代,她因为这双脚而受了不少的耻笑,让她曾经沮丧得不想再继续唸书,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坚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学业,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学文凭。
认识的人愈来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来愈开朗,不再以有这么一双脚为耻,她学会了知足,因为她知道,比起许多人,她算是幸运了。
“大嫂,早!”才将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云就从主臥室走了出来,她一看到,立刻朗声打招呼。
“你怎么那么早?”孟玉云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怎么好麻烦你做早餐?应该是我来才对。”
“没关系,”毓慈笑了笑,表示无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来了,当然得分忧一下,反正不过就早餐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那就谢谢你了。”孟玉云知道自己这个小姑一向好相处,她若再多说些什么就会显得见外,所以她只默默的动手帮忙。
“听说日子已经定了是不是?”孟玉云问。
毓慈不用问,也知道孟玉云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么,她点点头,“嗯!下个月一号。”
“那么快?!”孟玉云显得惊讶,“这么赶,怎么来得及办嫁妆?”
“妈说她有办法。”对于老一辈的观念,毓慈是抱着尊重但不认同的心态,所谓“嫁妆一牛车”的时代早过了,但在台南这个古老的城市里,却依然拥有这种观念。
想劝毓慈不要那么匆忙的将自己给嫁出去,但一思及毓慈的坚持,孟玉云所有的话全都吞进了肚子里。
刚踏出校园,便走进婚姻里,承诺一生、一辈子。对个现代人来说,不管是男是女,似乎都稍嫌快了点,不过这只是孟玉云心中的想法,她当然不会开口说,因为毓慈肯定不会认同。
“不要担心我,”细心如她,毓慈当然看出了孟玉云的担忧,她对自己的嫂嫂露出一个微笑,“我相信我会过得很好的。”
盂玉云听到这话,也只有点头认同的份。不过,她的思绪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痛。
孔行书的态度摆明了不接受像律爵这样的男人做妹婿,这场冲突看来是不能避免了。
偏偏,她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劝孔行书,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不要把与毓慈未来的丈夫的关系给弄僵,因为到时难做人的可是自己这个善良的小姑。
“从没见过那么轻松的新郎,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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