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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價的店去買栗子奶茶。我坐在店裡等奶茶,發現奶茶店裡放的歌還怪好聽的,又很耳熟,於是掏出手機聽歌識曲,音樂軟體告訴我這首歌叫《追夢人》。後來我才知道粵語版就叫《天若有情》,我還就此給顧熙華起了個獨屬於蘇家兄妹的小名——小晴。當時的我戴上藍牙耳機,端著兩杯奶茶,一邊往回走一邊循環聽歌。回家後捧著奶茶打開電腦,久違地點開了屬於同人文的文件夾,光標在《雨天的尾巴》和《不滅》之間上下游移了一會兒,最終還是在《不滅》上停住,雙擊點開。
其實不管是《不滅》還是《雨天的尾巴》都是很難寫的,因為有《捕風》。當初沒給《捕風》寫後記,因為覺得沒必要,整篇文章都是我對一個人的後記了。幾年過後,才發現她給我之後的寫作造成了多大的麻煩,作為創作者也確實該站出來說上兩句。我笨口拙舌,但前兩天讀卡爾維諾的時候難得地和大師心有戚戚,於是摘抄如下:「這是我寫的第一部 小說,差不多也是我寫的第一個作品。今天能就它說些什麼呢?我要說:最好從來不要寫第一本書。只要一個人還沒有寫他的第一本書,他就擁有自由。寫作者一生中只能享用一次這樣的自由。第一本書將給你下定義,而在現實生活中你還遠沒有被定義。這個定義你將背負一輩子,你將盡力去確認它,或加深它,或修正它,或否認它,但永遠不能不去面對它。」
《不滅》的開頭很難寫。我總聽讀者說《捕風》是我最好的作品,雖然我很高興,但同時也有點傷心,感覺自己之後幾年都被這第一部 作品抹去了。我知道人生不可能總是上揚的,況且《捕風》還耗盡了我最珍貴的回憶。很難做得更好,那麼至少不要變壞。我一邊對照著四年前的《捕風》一邊寫,有很多不滿意,從頭推翻大改過好幾次,終於是撓著頭寫下來了。還好那個時候考編不急,比較有時間,允許我這麼來回倒騰。差不多從 第五章 以後,我才重新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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