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儿时篇:原来小时候就认识(第1/2 页)
这不,没过两天,林默上街买东西的时候又看到那两个少年了。
卫正安就是穿的花红柳绿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秦征则是一个乖乖少年的样子,站在卫正安身边看起来可乖巧了。
林默一过去就一巴掌拍到了卫正安在肩膀上。
“谁敢打本公子!找打是不是!”
卫正安在外面的脾气还是挺大的,不然怎么可能会和林默有矛盾。
林默嘿嘿一笑直接钻到了前面来,“是我打的你呀,几天不见你更加花了。”
卫正安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下林默,讥讽的说道:“几天不见你更加的胖了,小东西,你长得那么胖你父母也不管你吗。”
林默现在年纪还小长相更偏向于小男孩,而且穿着打扮行为举止更加不像女孩,所以这两个家伙还以为她是小男孩。
林默被他们说胖也不生气,还乐呵呵的说道:“我胖我高兴,千金难买我乐意。”
“而且我胖我打架有优势,你打不过我!”
卫正安被她堵的哑口无言,他确实打不过这小胖子,每次打架这小胖子都用体重来压他,每次他都被这个小胖子压的喘不过气。
而且这小胖子打人真的往最痛的地方打,又打又撕又咬,完全没有一点章法。
秦征看到林默那个眼睛亮晶晶的而且眼中还有崇拜。
“小兄弟,你今天又出来买吃的吗,你敢一个人出门真的好厉害呀,你看起来年纪这么小怎么胆子这么大啊。”
明明已经七岁了,但是林默这个身高看上去完全不像七岁,顶多五六岁。
更何况她长得又胖这就显得身高更加的矮了,站在这里整个人像一个福娃娃一样。
林默对秦征还是挺有好感的,“我从小胆子就大,而且出来买吃的也没有必要让别人跟着。”
此刻偷偷跟在后面的林家家仆:……小祖宗呀,你稍微动脑子想想就知道家里不可能让你一个人出来了,只不过我们跟的没有这么明显而已。
三个人也是不打不相识,都是仇人吧也算不上,毕竟平时也能够在一起玩。
只是玩了这么久了这三个人没有一个人想着要问对方的名字。
林默被他们叫做小东西小胖子,林默叫他们两个一个叫花花,一个叫笨笨。
毕竟他们两个一个看上去花里胡哨一个看上去笨笨的。
“走,今天我带你们去吃好吃的,东边有一家烤肉店特别好吃,就是西域那边传过来的烤肉。”
林默对着京城里的吃的是真的如数家珍,哪家东西好吃哪家东西不好吃她比谁都知道。
卫正安听到她这话捂着自己的钱袋子一下子就警惕起来了,“我们不和你去,你上一次也是这样带我们去吃东西的,结果钱不够你把我们两个抵押在那里,你太过分了!”
说起上一次的事情,林默也解释道:“那我不是回家拿钱把你们给赎回来了吗,你不要把话只说一半好不好。”
卫正安:“那我们也不去,你这人实在是太坑人了。”
坑人这个词也是他们和林默学的,开始他们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林默解释了一遍之后他们就知道了,而且在很多个场合他们现在都会用。
秦征舔了舔自己的嘴巴还挺馋的,“我想去我想去,要是没有钱我们就像上一次那样呆在那里呗,反正小兄弟会把我们给赎出来的。”
林默就喜欢秦征这么听话的朋友,这样的朋友不扫兴。
“还是你好,他要是不去那就我们两个去,这一次我可把钱给带够了,绝对不会发生上一次那样的情况了。”
林默揽着秦征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只可惜她这身高这叫到人家的胸口上面一点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