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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 介石的獨裁,發表了宣言,指出:&ldo;鞏固黨的權威--一切權力屬 於黨是目前黨的第一標準&rdo;,主張&ldo;軍隊在黨的指揮下統一起來,並準備與某系武裝決鬥!&rdo;
在&ldo;行動委員會&rdo;領導下,共產黨人和國民黨左派在全國範圍 內發動了實行民主、反對獨裁、提高黨權、扶助工農的運動,同時發動了&ldo;歡迎汪精衛回國復職&rdo;運動。對此,蔣介石深感恐慌,曾先後兩次派人到上海與中共中央談判,並以最後通碟式的態度要求停止迎接汪精衛回國復職的運動。但談判和恐嚇都沒起作用,汪精衛終於回國了。
汪回國後,國民黨中央決定1927年3月7日在武漢召開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各地中央委員陸續抵漢,只有蔣介石和留在南昌的中央委員們遲遲不來。會期臨近,國民黨中央主席張人傑拒絕參加大會,到上海去了。而蔣介石則主張要把會期改為3月12日他才能到會。這是明目張胆地蔑視中央的一種挑釁,遭到了大多數中央委員的激烈反對。但因為少數人有顧慮,同時也為了進一步爭取團結蔣介石,決定把3月7日如期召開的會議算作預備會,3月10日再正式開會,以便等待蔣介石赴會。但蔣介石卻始終未來出席會議。
3月10日,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正式召開。會議通過了&ldo;統一黨的領導機關案&rdo;,規定全國代表大會為黨的最高權力機關,大會閉幕期間,由中央執行委員會行使最高權力。常委會不設主席,由9人組成常委會主席團,對黨務、政務、軍事行使最終議決權。這個新規定,實際上等於撤銷了蔣介石在黨內的領導權。
會議還規定&ldo;軍事委員會為國民政府最高軍事行政機關&rdo;,軍事委員會也不設主席,而由7人組成軍事委員會主席團,&ldo;主席團之議決及發布命令,須有主席團委員四人簽字方生效力&rdo;,&ldo;總司令是軍事委員會委員之一&rdo;;軍官任免和出征動員,須經軍委會議決議,提交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方可交總司令部執行。這些規定,大大縮小了蔣介石在軍事指揮上的權力,實際上等於把這位總司令降職為一個&ldo;傳令兵&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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