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1/5 页)
背着吉他,张朗站在路灯柱子下边,点燃烟吸了口,从现不够付清房租,和房东好话说尽,才得以拎着简单的行李出来后,已经身无分文。
沿着五号地铁线一路徒步走到s市体育馆前,想到明天的早餐还没有着落,心里的后悔一闪而没,最后一份工作丢掉还是三个月前的事情。
现在除了简单的行李,唯一值钱的东西是把木吉他,卖相已经不太好,只能拿去换张回家的车票。
体育馆前人山人海,一些兜售荧光棒和盗版音像制品的小贩聚集在一小块,此起彼落的叫卖,不时有年轻情侣停下买些东西。
张朗在角落里摆上那把吉他后,才有心情望望前边,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六七层楼高的宣传海报。
整张海报只有几个十分显眼的印刷体大字‘林晴儿荣登天后宝座之后,次献声大型公益义演’。
林晴儿?
那个被誉为邻家妹妹的国民偶像少女?
从三个月前丢掉最后一份工作,放下尊严混迹驻守地铁口的流浪歌手圈子里,打算靠卖唱撑过这个冬天,就经常听一起混地铁的流浪歌手们说起这个名字,那时候,他们的呼吸里都会有些小心翼翼的艳羡。
出道短短三年,十八岁未满,就已成为亿万人喜欢的少女天后,每推出的一张新专辑都会占据各大音乐榜,被许许多多的男女满大街传唱。
她的歌迷遍布各个年龄层次,所在的天空娱乐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娱乐集团。
“哪天咱们也能这么红火一把就好了。”张朗想着认识的一名流浪歌手在谈论林晴儿的风光后,总是用这种叹息式的语气作结,思绪不禁飘到了几年前。
从记忆中浮现在眼前的,先是一对清澈如水的眸子,纯净得没有一丝瑕疵,眸子的主人叫林雨曦,是外语翻译学院最漂亮的女生之一。
她是张朗第一个暗恋的对象,也是他当初头脑热买下这把木吉他的原因。
大学整整四年里,张朗一直属于默默无闻的那一类,他觉得自己最好的前途安排就是毕业后找份IT方面的工作,做个技术性宅男,平时都是出没在机房和图书馆。
他不记得当初为什么喜欢林雨曦了,也许是听到太多人聊起林雨曦,渐渐的,也开始和其他许多男生一道,关注那道每天会准时出现七号自习室的清丽背影,却鼓不起勇气去搭讪。
在见过无数追求林雨曦的男生失败而返的结局后,张朗觉得自己的希望更加渺茫,心底却总有一种不问结果只求尝试一次的冲动。
促使他想为林雨曦做点什么的原因是某一次两人在街头邂逅,当时张朗为了找一片二手内存条,无意中现她在二手摊子上淘那种很旧的摇滚唱片。
当时,林雨曦就蹲在离张朗十米远的小地摊前,狭窄的街道上阳光遍地,卖唱片的大叔是个留着一头长的摇滚风汉子,牙齿被烟熏得焦黄,一见有生意上门,就殷勤的将唱片放进老式唱片机里,按下开关。
沙沙声过后,甲壳虫乐队用略带沧桑的嗓音唱着那个时代的成名曲,林雨曦蹲在街边,仰着脸倘佯在阳光下,听着老歌,却现了张朗的注视。
两人隔街对视,又扭过视线匆匆离开。
事隔经年,那种感觉仍很温暖。
第二天,张朗就买了这把木吉他,epiphone手工制造,两千多块,当时对张朗这个只习惯敲打键盘的未来IT民工而言,算是一笔巨款。
从试着了解五线谱到第一次亲自编曲,他花光了整个大学的所有余暇时间,在大四时甚至给她写了六曲子,却一直没有表现的机会。
直到离校前的那一晚上,张朗才借着一瓶二锅头的劲道,抱着木吉他跑进南方六月比较凶猛的雨夜里,在林雨曦的宿舍楼下疯狂弹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