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强铸己身(第3/4 页)
的长矛,他突然有了灵感,他的父亲当过民兵队长,小时候他看过家里的一本叫《民兵训练手册》的书,里面有几招简单的拼刺刀的训练招式,自己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之下还拿着木棍比划过。
后来他这个军事发烧友在论坛上灌水的时候读了一篇帖子,才更深刻的了解了这种刺刀术,知道它的不凡之处,当年小日子就是用类似的刺刀术让八路军吃过大亏。
而且这套刺刀术简单易学,只有几招,最精华的就是一招突刺,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练好了真有杀敌保命的效果。把枪拿在手里抖了抖,觉得挺顺手,更增加了他的信心,于是决定把长矛的突刺练习加到每日的必练项目里。
放下长矛回到床上后,他又接着复盘其它能提高的项目,想来想去,只有他的擅长的语言这项,是眼下最紧迫的了,别看他目前可以和班达克他们沟通无碍,但是对方经常说一些他不懂的词语,都是他靠语境和经验牵强的来理解定义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符合原来的词意,搞不好哪天闹出笑话来。
如果不能熟练的掌握语言,特别是那些常用的俚语和俗语,自己肯定会给人始终是客的感觉,何谈融入。
另外他还不怎么会书写本地的文字,如果始终不能流利的书写本地文字,自己这十几年的学习功底岂不是浪费了?而且据他了解,书写是这世界的高级技能,只有中高贵族和部分教会高级修士才能有机会学习,是他要想跻身上流社会的必学技能。
退一万步讲,那怕真不行将来混不下去了,能当上某个大贵族的书记员也是可以的啊,总比朝不保夕的活在底层强啊!
再有,这厮想学好本地文字最根本的驱动力,就是能够通过借学习的机会和雅米拉更多的接触,以达到不可告人的龌龊目的。
自几天前和艾雷恩相遇以后,这女孩已经和他拉开了距离,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贴上来,围着他像个百灵鸟一样唧唧喳喳的转了,要不是老约翰当时故意和艾雷恩保持距离,第二天就和那帮赏金猎人分道扬镳,估计再让他们黏糊几天,雅米拉非让这厮拐跑不可。
就这二人的隔阂已经产生,迎面相遇四目相对时,总显得有那么点生分,礼貌性的微笑也带着一丝丝的不自然。
在原来世界的艾克斯,也有过那么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虽然最终因为他没有钞能力而分手,但或多或少有了些经验,他还往上学了大把的攻略,自认为颇有心得,原来世界的女孩见多识广不好拿下,中世纪淳朴的女孩还不是手拿把掐。
有了这种心理上的优势,艾克斯决定心动不如行动,把每天晚饭后的那段时间拿来向雅米拉学习本地文字。所谓:
人约黄昏下,
掌灯对佳人,
并坐同握笔,
抵膝念美文,
人生何其乐,
莫过此屋人。
想着想着,这厮就不知不觉的跑了题,将刚才正儿八经罗列的计划丢到九霄云外,坠入了自己遐想的旖旎幻境里。
总之,从第二天起,艾克斯就根据自己制定的计划上午练习弩箭,下午练习长矛的突刺,中间休息的时候他还穿插了俯卧撑、蹲下起立、仰卧起坐等体能练习。
到橄榄成熟的这个把月,是商队空闲的时间,除了老约翰每天一早匆匆出门以外,大家也确实闲来无事,看他练的那么起劲,其他人也就没再干扰。在艾克斯假模假式的练习两天后,班达克也从观摩指点到下场和他一起操练起来。
有班达克的加入,艾克斯不仅弩技越来越好,在长矛的水平也提高迅速。班达克是老佣兵出身,不仅家传弩技出众,在剑和长矛上也有见地,在看到艾克斯的突刺练习后,看出里面的门道,于是找来两根木棍和他切磋比划,一番交流后,艾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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