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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基友刘元宗,袁放也在逼问着同帐的郑宗。
“说吧,你做了什么。”
袁放抱着手臂,居高临下地望着郑宗。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郑宗皱了皱脸,装作什么都听不见。
“盖吴受伤那天,花将军把他所有的衣服都罢了,当时人荒马乱,我看你把盖吴的衣服捡走塞到了你装刺猬的筐子里。”
袁放圆溜溜的眼珠子放着狡猾的光芒。
“今天早上李顺偷偷派人去找你,晚上就出了事。你去的时候穿着一套宽袍大袖的官服,回来就洗了澡,官服也不见了,不是你干的,还是谁干的?”
“我说了不是……”
“你若不说,我就去问将军。你这么做也简单不过,就是想给将军出气。但一般人做了这种事肯定要邀功,你却绝口不提,为什么?”
袁放步步紧逼,把郑宗逼到了床褥的边沿。
‘当然是为了做个好人啊!’
郑宗心中腹诽。
‘暗算别人,差点害人丢了命,算什么好人。’
“所以你若不告诉我,我就去告诉你不愿意让其知道的将军。”
袁放调笑着威胁。
“你放心,我就是满足下内心的好奇,不会告诉别人的。”
“你不说?”
“我不说。我乱说就让我变成穷光蛋。”
袁放指天誓日。
‘老子现在本来就是穷光蛋,家产都充公了,钱全是花木兰出的。’
大概是袁放平时爱财的形象太深入人心,郑宗一时竟被唬住,点点头说道:“那我告诉你,你别这样抵着我,真别扭。”
就算你长得和善我也不会喜欢你的!
我现在只喜欢花将军!
袁放喜笑颜开地退了几步。
“盖吴身上被淋了幼豹的血,所以才被几只故意放出的豹子追的不死不休。将军身边有虎贲军保护,那些畜生不可能得手,可以说,先逃的那只母豹是最聪明的,也是最隐忍的,它才最可怕。”
郑宗有些得意地说:“但李顺就不一样了,他只有几个随身保护的侍卫,而且由于他每天晚上都要招女人伺候,侍卫和随从都不敢离主室太近。我注意到他住的地方风景最好,但相对的,那院墙就不高,四周还有为了荫凉而种的大片树木……”
“你真是……”
“所以我把盖吴的衣服捡回去了以后小心绞碎成了细屑,尤其是有豹血的那几块,全部都留了下来,塞在官服的袖袋里,放在酒坛子旁边。”郑宗昨日并不是主角,所以不见了也没人注意。
“那筐子里的刺猬有染了豹血腥气的都被我剪了刺,其余的我全趁昨夜大家喝酒的时候把刺猬沿路丢进了李顺住的院子,然后又去林子里捡了一些丢到将军的营帐里……”
“呃?为什么要丢到花将军的营帐里?”
袁放傻眼。
“因为陈节白天看到我捡了刺猬,而将军喜欢小刺猬,他放了我没放,第二天我没办法解释刺猬去哪儿了。”
郑宗继续解释。
“早上我去见他,偷偷把沾了豹子血的刺猬刺抛到李顺府主室的各处。那刺猬刺我修剪过,只留了刺尖,又小又细,李顺坐卧不免会扎到一些,就留在了身上。我出门的时候故意在他门口摔了一跤,摔掉了腰佩,捡腰佩的时候把碎屑又洒在了门槛的门缝里……”
他笑的极为恶毒。
“嘿嘿,李顺以为他会用这一招,别人就不会用?那些刺猬沿着路要爬回树林,肯定就会把幼豹的气味一路给母豹带过去。李顺住的地方又没有太多人,豹子最善于偷袭,那母豹又会审时度势,等它闻到气味最浓的哪一间自然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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