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民国第一保镖3(第1/3 页)
在学生时代,认真学习过历史,正经受过课本熏陶的人,心里伟人都跟先知似的,干的每件事情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深思熟虑、谋定而后动之类的褒义词全部用上,都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敬仰,最后只能用卧槽,牛b,来表达自己朴素的崇拜之情。
关键在于,想把历史搞清楚,凭课本那点厚度是装不了那么多内容的,何况再光辉正派的人物,总会干一些黑白相间的事,很容易把人的脑子搞乱:这个一脸书卷气的小白脸,怎么会和黑社会混在一起?
课本的编辑们也没办法,只能把历史人物进行艺术的简化处理,人物忠奸分明,重点突出伟人的光辉事迹,一般不太讲伟人把事情琢磨明白之前的想法,生怕影响伟人的光辉形象。
比如同盟会策划国内刺杀和武装起义,经过多年的熏陶,大家都觉得革命代表了时代的潮流,国父登高一呼,应者云集,起义的高潮一波接着一波,最后一波辛亥革命,把大清拍死在沙滩上了。
实际的情况是,国父手里拿着一大堆的支票或者空头支票,大声吆喝:谁愿意反清?可以过来领活动经费啊,然后一大堆人就会冲过来,大声叫唤,我愿意,然后就开始排队从国父手里领活动经费。
有人说:老孙,注意点喔,刚才那家伙不靠谱,听说他就是一个烂赌鬼,从来都不回家,最喜欢逛窑子,就这样的人,你也给他经费?他拿着你的钱马上要去找窑姐了,刚才来找你领经费的那群人都是这种货色,你被骗了!
国父非常淡定,小伙子啊,你要这么看问题,这群人里面只要有一个不是骗子就行,只要有一个把摄政王炸死,这钱花的就太值了,何况他们参加革命,被清廷通缉,家里人和亲戚都不敢收留,旅馆也不敢住,他不住妓院能住在哪里?作为革命者,不要拘泥于小节,我们要成大事!
非常时期行非常事,只要肯参加革命,那就是志士,和黑社会合作都是小意思了,连日本人都可以合作,现在有人揪住这点不放,说孙卖国,有这种想法的人,脑袋纯粹是被门夹了,孙干的是反政府的活,你觉得一个纯洁的像小白兔一样的人,能干的了这活吗?
土匪和黑社会,就跟丐帮似的,越穷越混乱的国家,这玩意就越多,老百姓活不下去了,只能抱团加入社团,看看现在的墨西哥和阿富汗,就是现代版的“中华民国”。
回到1908年,孙中山要在国内搞大事,必须要团结国内的黑帮和土匪,这些人天不怕地不怕,有组织无纪律,想把这帮人收归己用,浑身冒酸水的知识分子肯定搞不定,能让他们心服口服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拳头比他们硬的人。
显然,杜心五再合适不过了,孙中山委托杜心五到东北,从此开启纵横土匪黑帮的传奇经历。
杜心五回国,首先直奔上海,他需要黑帮身份,有了黑帮身份,再去接近土匪就容易的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上海是青帮的天下,大家熟悉的青帮大佬黄金荣和杜月笙之类的,在1908年的时候,他们还是小瘪三,这时候的青帮大佬是陈其美。
陈其美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加入同盟会,成为孙中山的迷弟,回到上海后,在弟弟陈其采的帮助下,成为青帮大佬,在上海滩混的风生水起,经常领着小弟蒋介石在妓院里面开展头脑风暴,替孙中山筹集革命经费,策划各种起义。
多说一句,蒋介石第二个老婆姚治诚,就是在大哥陈其美一起逛窑子的时候认识的,蒋一见钟情,娶回家当了老婆。
光复会大佬陶成章作风简朴,经常穿着破衣烂衫到处游走,策划联络革命志士,异常厌恶陈其美,经常讽刺陈是一个嫖客,不配闹革命,后来双方为争夺浙江都督,矛盾彻底不可收拾,陈其美派遣小弟蒋介石,干掉了陶成章,革命同志自相残杀,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