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第1/2 页)
「沒有證據!」林秋浦勃然大怒,「那我幫你回憶一下,9月11日凌晨兩點,一位名叫古夢醒的女乘客坐上你的車,乘車期間她發給男朋友的簡訊證明,你曾對她有過語言騷擾,第二天她的屍體在江邊被發現,有明顯的姦殺跡象,你敢說你是完全清白的嗎?」
三雙眼睛都在緊盯著陳實,陳實的臉上掠過一絲驚訝,旋即恢復正常。
「11號凌晨,是有一個漂亮的女乘客坐過我的車,但我送她抵達了目的地,楓之林酒店,我的行車記錄儀可以作證明。」陳實平靜地說道,這種處境下再不說出真相,反而更容易遭到懷疑。
「行程起點是哪裡?」
「石猴子路旁邊的一家燒烤攤附近,我當時在那裡趴活,呆了兩小時左右。」
「為什麼呆這麼久?」
「我睡著了!」
「據我所知,從石猴子路去往楓之林酒店的途中會經過案發地點。」
陳實一翻白眼,無奈地搖頭笑道:「去調取我的行車記錄儀!」
「那是可以偽造的。」
陳實大笑:「你t究竟想知道什麼真相,我告訴你你又不相信,我說有證據你說是偽造的,你現在巴不得我把這口黑鍋痛快地背了,你當破案是相親啊,看著合適就行?」
「注意你的措辭!」林秋浦冷冷地說。
「我一個清白公民,好端端地被拘到這裡,大中午的也沒口飯吃,連杯水都沒有,被你們言語羞辱,逼我認罪,我t稍微表達一下自己的不滿,有什麼不合適的嗎?」
林秋浦露出看垃圾一樣的眼神,拿起電話講了幾句,林冬雪問道:「你對那名女乘客有言語騷擾,此事屬實?」
陳實像背書一樣說道:「我國法律對口頭方式的性騷擾界定如下,以下流語言挑逗異性,向其講述個人性經歷、黃色笑話或澀情文藝內容,從這層意義上來說,我並沒有口頭性騷擾事實,只是普通的搭訕。」
「不要偷換概念,我問的是你有沒有對該乘客進行言語騷擾。」
「是你沒有搞清楚概念,在你看來,何種程度稱得上騷擾,普通聊天?詢問聯繫方式?調查家庭情況?還是法律意義上的性騷擾?」
林冬雪有點無言以對,她換了一個角度:「據我對你的了解,你似乎對車上的女乘客表現得過分熱心,在凌晨兩點,對單身女乘客過分熱心,我認為非常不合適。」
「那是你認為。首先,我這人話多;其次,我喜歡異性;最後,我單身,看見年輕漂亮的女乘客上車,聊兩句有什麼不對的嗎?剛剛在車上,我和你的對話,有侵犯到你嗎?」
林秋浦問林冬雪:「這傢伙剛剛在車上和你說什麼了?」
林冬雪捋捋頭髮,慢慢答道:「就是普通對話罷了。」
陳實得寸進尺:「作為單身男性,我認為和異性無論在任何場合、時間搭訕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身為的哥,我幾乎一天二十四小時在車上,不和乘客說話,我要憋死啊?」
林秋浦一拍桌子:「少在這裡避重就輕!眼下的事實是,死者曾坐過你的車,並且你對其進行了言語騷擾,隨後她遭人姦殺,在去往目的地的必經之路上!」
陳實搔搔脖子:「你這麼一說,好像還蠻有道理,那啥,給根煙唄!」他勾勾手指。
三人面面相覷,在這裡要煙就意味著要招供,想不到這傢伙這麼快就撂了,林秋浦過去給他遞上一支紅塔山,正要給點上,陳實說:「少來少來,你身上帶了兩包煙吧,一包給犯人抽的,一包自己抽的,把你那包中華拿出來,糊弄誰呢?」
「你!」
「當我的鼻子是擺設嗎?你身上一股中華煙味。」
林冬雪捂嘴偷笑,林秋浦沒好氣地掏出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