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1/5 页)
“小黑哥,我会用事实证明自己的!请你快把这首为龙的曲子写完,然后我弹一遍小黑哥你试听下,你要是觉得不满意觉得我水平差……我保证绝无任何怨言,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被质疑的邱大林涨红着脸,想要用这种方式来展现自己真实实力。
“不急不急,还是把第二首词曲先一起写好,然后上传到文化版权局申请专利版权,最后再一起谈编曲配器的事儿。这样,等我们这边弄得差不多时,专利版权申请应该也已经进入流程了,不用再担心会有乱七八糟的破事儿发生。”
掌总舵的邱坊主,则有提出了最合理的时间分配方式。
陈默本打算从善如流,运笔如飞写完了《为龙》词曲的剩余部分。
“不错不错!这《为龙》不错!呵呵,说句不怕小陈你生气的话啊,要不是亲眼看小陈你写出这首为龙,我这个眼拙的糟老头还真没瞧出来,小陈你胸中还蕴着一股我华夏之民才会懂得的浩然之气!”
待陈默写下最后一个音符,始终再看却始终没点评的邱坊主,才终于如是评价道。
陈默一笑,却并没有了回答什么,而只是马不停蹄换了空白谱纸,但本该在此一气呵成写出第二首曲子的他,却迟疑着没有再落下笔。
“怎么了?”
安静的等了大概三分钟后,邱坊主便终于忍不住率先打破了陈默。
“邱老,我能不能……再用下您的电脑?”
陈默不好意思的指着坊主办公室里的台式电脑,提出了这样一个请求。
“这种小事,还有什么好问的,我这儿的东西你随便取用就是!哦,小陈你是想搜寻下,有没有跟你这首《为龙》相似旋律的歌吧?放心放心,至少我这个糟老头子,从没听到过类似的旋律……大林,你听到过类似旋律的么?”
邱老爷子自然是答应的飞快,他却以为陈默是在担心会产生版权纠纷的问题。
《文化版权法案》好处不少,但坏处也是有那么一些的,不同的音乐家创作出部分雷同旋律的作品,可不是什么太过于稀罕的事儿。
当然了,这种事情大家也早就有了应对之策。
能联系到的就联系下,尽量取得前一位创作者的谅解与授权,联系不上就要么干脆砍掉那段雷同旋律,要么尽量将其在全曲中的比重下降到10%以下。
这里,还有个行业公认的潜规则——若是流行歌曲出现了10%雷同,就百分之百不能将这段10%雷同的旋律用于副歌。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这10%雷同度限制了后辈作曲家的创作范围,但换个角度想其实也算是拔高了作曲家的地位以及进入门槛,因此玩作曲的倒也都不觉得有什么,无非就是多费点脑子与精力罢了。
陈默想用电脑,却本并非为了检索雷同度,不过既然现在邱老爷子主动提到了,他在打开电脑后还真找了个专业雷同音乐网站,输入旋律检索了起来。
结果还好,和《为龙》的旋律雷同度大于百分之三的歌拢共就5首,其中雷同度最高那首也就4。15%而已,所以雷同度问题不需要再关注了。
等忙完这个,陈默这才又去打开了宫商角徵羽音乐网。
在宫商角徵羽音乐网的首页,其实内嵌着个小小的站内搜索引擎条,然后可以个性化的去搜歌、搜人、搜帖子。
陈默在搜索条内,输入了“心悦兮阑珊”这个名字——回车。
页面跳转,于2秒钟之内将“心悦兮阑珊”在宫商角徵羽音乐网的发帖,全部显示了出来。
而一眼扫下去,陈默便已确定“心悦兮阑珊”近二十条帖子,全是刷屏似的在《问情》讨论区留下的试图联系自己的帖子。
正如“心悦兮阑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