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琢说过这种话。那时方应琢就会说,你才18岁,本来也可以是小朋友,不过现在我们两人二十好几,岁数加起来年过半百,再怎么四舍五入,在年龄上也绝不属于小朋友的范畴。 思考片刻后,我煞有其事地说:“你是小兔子朋友,简称小朋友。” 小兔子朋友点了点头。 果然,方应琢还是在我的地盘比较乖。对此我十分满意。 我顺手拿过方应琢面前的碗,把剩下的半碗面吃光。 按照打一棍子给颗甜枣的形式逻辑,现在我已经给了甜枣,理应开始对方应琢实行严肃的刑讯逼供。偏偏在这个时候,我注意到方应琢的手腕被坚硬的手铐磨得发红,尤其是尺骨茎突的部分尤为明显。 他皮肤白,有任何痕迹都会很明显。 想了想,我又将方应琢手上的手铐给摘掉了。 同时,我又在心里痛骂自己,秦理啊秦理,你自己手上的手环可还没摘下来呢,你可真是以德报怨、优待俘虏,这简直是现身说法演绎了农夫与蛇的经典故事,你被蛇咬纯属活该。 不过随着手铐被摘掉,方应琢露出失望的表情,似乎希望被铐住的时间可以更久一点。 方应琢恢复了自由,在沙发上换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坐好。他反客为主,礼貌地向我询问:“我可以在这间屋子里转转吗?” 我并不介意:“随你。” 反正这间出租屋不过是巴掌大的一块地方,占地面积还没有方应琢给我提供的那间卧室宽广。 方应琢站起身来,向我的办公桌走去。 当初签下租房合同时,房东虽说屋子自带软装,可以直接拎包入住,但是原本那张桌子莫名其妙断了条腿,我又自己去宜家重新买了张款式简单的办公桌,用螺丝刀组装好,还自己做了个小柜子当作书架。 方应琢像是对这个小柜子上面放置的东西感到好奇,凑近了去观察,发现在最顶层放着一本《李太白全集》,还有一台相机。 “还记得吗,这相机是你当初留下的,”我对方应琢说,“当时我从粟水把它拿到首都来,一直想着如果再遇见你就把它还你,如今正好可以物归原主。” “不用还,这是我当初最喜欢也最常用的相机。把它留下的时候,就是想要送给你的。”提起这台相机时,方应琢的语气中有些感慨,他从柜子上将它取下,握在手里,熟练地找到开机键,自然也看到了里面唯一一张照片。 方应琢说:“秦理,其实你很有摄影的天赋。” 我笑了笑:“师父领进门嘛。” 如果我没有认识方应琢,或许直到现在我也没有碰过相机、对摄影一无所知,又或许根本不会去选择兼职做模特。 “但是……我已经很久没有拿起过相机了。” “为什么?” “现在有的时候会不受控制地手抖。”方应琢简短地向我解释,“药物副作用。” 即便我大致猜到了方应琢现在的状况,然而在听到方应琢亲口说出来时,我的呼吸还是滞了一瞬。 因为我再清楚不过,摄影于方应琢而言有怎样的意义。 方应琢从小在家教森严的家庭中长大成人,一直被迫按照他人的眼光与标准行事,而摄影是方应琢发现的他真正喜欢的!请饱饱们用评论砸死我吧拜托了! 无处遁形 四片唇瓣分开,我看着方应琢的眼睛,对他说:“方应琢,亲都亲了,接下来不能再跟我说谎,也不许总是逃避问题。” 方应琢见我语气严肃,听话地点了点头,浓密细长的睫毛安静的垂下来。每当方应琢露出这样的表情,整个人就会显得十分无辜乖巧。哪怕现在的我心里一清二楚,方应琢本质上绝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这么无害。我同样很清楚的一点是,对于方应琢,我总是无法做到真正拒绝,总是一次次地忍耐,一次次地心软。五年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方应琢像是陷入到回忆之中,眉头微微皱起,开口道:“我……我不知道该从哪里说。” 我耐心地回答他:“没关系,你想从哪里说起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