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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里玩,就经常回不去家,然后就经常在他们宿舍里借宿。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不在女生宿舍里借宿”?没有答案,反正后来就借到了他的床上。
我很伤心,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现在我明白了,少年的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可是那时候,我悲痛欲绝为他在初夜这件事上比我早走了一步。我认为这是报复,就因为我的初吻不是给他的。我真蠢。
我与他就这样断了联系,直到大学毕业后,我顺理成章地先到一家很小的公司辛苦地做做做,好不容易熬到跳槽到4A的一天,同事们为我到一间歌厅开欢送会。黑暗里突然走出一个人,一下子抱住我。我喝多了,反应过度,尖叫着,手用力推着他的脸,他很痛,小声喊着:“宝琴,宝琴,宝琴。”
我安静下来,看见是他。
他在那家歌厅里当DJ,我问他为什么不画画了?他说,被美院开除了,不想再画了。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件事未做。如果不做,我想这个人就无法从我心头真正彻底地拂去。
第二天清晨,我在晨光中审视他的时候,也想过重头再来的可能。他有浓密的长睫毛,睡相如同婴儿般甜美。我很奇怪,为什么他是个甜美的男人?
然后我就回味着这甜美,脚步轻快地去投入新生活了。
我想我注定只是个早九晚五的平凡的小工,享受爱情带来的渺小的幸福。
第一天我努力表现,工作时间长达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之后,我再见冯亦欢,地点是医院,他为了歌厅的一个三陪和人大打出手,被一刀捅在肚子上。
那个三陪哭得脸都黑了,不停地俯下身亲他苍白的脸,声嘶力竭地叫着:“亦欢亦欢!”听在我耳中,只觉异常讽刺。我有没有那样叫过他在几次逃不过的午夜梦回时?
警察说这是一起争风吃醋事件。
我目瞪口呆,他又一次晃点了我。
我问他:“为什么?”
他没有回答。也许他没力气,他流了很多血。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在旁人眼中,我像个冷血到极点的坏女友,而那个三陪是他传奇人生中的红颜知己。
那时,我不能理解他那时的情欲。
他在某条道路上的追求,总是先我一步的。
现在,他又在我面前。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也混进了广告业。有一天,我的一个客户突然问:“你认识冯亦欢?”
我还算镇定:“是,怎么?抢你?”
“那倒没有,他们公司没实力。不过……这人不太靠谱吧?”
我不觉得这话与我有关,但她接下来闭上了嘴巴让我觉得异样。
“怎么了?”
她突然一笑,笑得很尴尬样:“他说,是你的初恋男友。”
纵使相逢应不识(2)
我就笑,是气得笑。得不到客户也用不着毁我。
如果他是我的初恋男友,我的初吻给了谁?
最重要是,他为什么要说?
我算老几?不过是个混饭吃的广告业普通从业人员,他想干什么?
但后来,我知道远不是初恋男友这样简单,还有,比如,我是他的弃妇。
我管这种人叫,小鬼。
现在,小鬼摸上门。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面目可憎,再不是那个甜美的翩翩少年。
下班前,他自然地走到我的隔断前。
“宝琴,我们去吃饭。”
“我要回家。”我不需要用任何理由来拒绝他。拒绝他需要理由吗?我就是要拒绝。
“你住哪里?”他温和地。
周围的八婆们佯装无事,全部竖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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