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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啦。今天路过地下一小店,偶遇一小灰,遂拍照,小灰不理,以臀示之。作者怒,欲叫清欢,宁公子不许。作者哭,宁公子踢人。这谁这么烦,打扰我和我家乖宝睡觉觉。
☆、琴瑟
清欢姑娘的堂主之位走得并不顺畅,为何?能力。纵容学书堂是整个夜半最清闲的地儿,但你也得办几件像样的事儿让众人心服口服啊。
清欢懒散惯了,除了每日卯时起来习武,其余时候皆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现下让她学着出任务,她不免怒指几人:小肚鸡肠,瑕疵必报,不就名儿取得随意了点儿嘛。
她扑在桌上垂死挣扎:一定要去么?我有宫主盛宠还不够?
茴香摊开一叠册子,嘻笑立于侧。“乖宝,选一个吧。”
她闭眼,摸出一本丢出去。接下来的一段时日,清欢无数次在深夜时分痛恨自己这懒散性子。
她随意抽出的这项任务,主事的不是旁人,正是她回来夜半后避之不及的北斗堂堂主莫少青。
莫少青脸色同样不好看,直接拒绝,“我不喜欢累赘。”
宁书涵拿下遮在脸上的书,发表意见:“我也不同意。”乖宝第一次出任务,应该他陪着才是。
清欢却将丢出去的册子摸了回来,扫了眼上面的内容后,写下两字:“我去。”其实她这是一句发自肺腑的愤怒,但众人却以为她是同意了。于是清欢在宁书涵千叮咛万嘱咐恨不得十八相送的目光里,拎着个小包袱,缠着她那把软剑,跟着臭着张脸的夜半青公子出门了。
待看不见人了,宁书涵揪起在他怀里睡觉的小灰的兔耳朵,丢给稚儿,往外走去,茴香手里拎着两个包袱,贱笑兮兮地跟着。
莫少青年纪最小,分到他手中的任务都不是特别复杂。此次他们的任务,就是去偷一个人,一个新娘子。
清欢觉得这实在是一桩蠢事儿。这桩事儿大概是这么回事。
大晋江北有两城,邺水城和斛姝城,两城自第一代城主以来,就喜欢各种明里你抢我一亩地暗里我截你一条船。到如今,城主位已经传到第十七代。第十七代邺水城城主是个多病秧子,斛姝城城主则是个威风凛凛英姿飒爽的彪悍女子。
有那么一则传闻,不知道做不做得真。
那一回两城为争夺那十亩花田,刚就任邺水城城主之位的病秧子城主为彰显威仪,拖着歪歪的身子坐在花田旁的八角亭下,听着自家手下言辞激烈地跟斛姝城的人争辩,双方越吵越凶,顺手就抄起了家伙。病秧子城主躲闪不及,眼看着那大锹就要冲自己面门砸下来,一支竹箭射来,为他挡过了这一劫。邺水城城主虽多病,却长得貌若潘安,自打过了十七岁,说亲的媒婆子已经将城主府的门槛踩破了七七四十九道,但城主一个都看不上。其父问缘由,他道一句:“不及我美。”
而斛姝城城主却是个两城皆知的女汉子,不仅长得比一般女子高挑,皮肤也是黝黑糙实的很,加上自幼习武,尤擅箭术,于是,已经年过二十的斛姝城城主尚未得一人前来提亲。
当下,斛姝城城主御静好救了邺水城城主阮琴瑟,阮公子为这一“箭”倾心。不仅将花田拱手相让,还聘了全城最好的媒婆子日日上门提亲。
御静好活了二十年,没见过这等阵仗,当下的反应就是惊吓,趁着夜色纵马出逃。阮城主相思成疾,每日里都差人去问上一问:御城主可归来?可说何时归?
两月后,御静好归来,却不是一个人。
斛姝城的城主御静好要嫁人了,此人不是邺水城的阮公子,而是据说对她有救命之恩的一名残腿渔夫。
阮城主听闻,一病不起。阮老城主痛惜儿子的不争气,但膝下就这一子,实在无法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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