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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翁先生一边说一边将于光明让进屋里,“我该从何说起?”
“就从你们怎么认识的开始吧……哦,不,从一开始吧,从你第一次回上海说起。”这时于光明掏出一个微型录音机,接着说道,“这只是例行公事。”
“好吧,大概七八年前我离开上海,去美国留学。在那儿我拿到了人类学博士学位。可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后来没办法进了一家美国公司,给他们充当中国地区特别买方代表。这家公司没有工厂也没有车间,只是在美国那边设计商品,再找中国这边的厂家加工产品,最后把东西卖到全世界赚钱。有时候他们甚至直接在义乌小商品市场批发一些东西,打上自己的商标然后转手卖掉。他们之所以雇用我,是因为我能讲好多种地方方言,而且在跟农村人讨价还价方面很有一套。所以我就以上海为基地到处飞来飞去。毕竟上海是我的故乡,以这儿为中心,到哪儿去都方便。”
“等等,翁先生。既然你在这儿还有家,为什么不住在家里?”
“我父母的房子是间只有十六平方米的屋子,我大哥夫妻俩和两个孩子都挤在那儿。哪里还有我的空?要是我回去住,我大哥可能不会说啥,我那嫂子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再说,公司报销我的差旅费,我干吗给那些美国佬省钱啊。”翁先生说道。
“原来是这样。”于光明说道,“那就说说你和田陌是怎么认识的吧?”
“我和她是因为半年前的一次电梯事故认识的。宾馆的那个老爷电梯当时卡在五层和六层之间,把我们两个人困住了。只有我们俩,仿佛下一个瞬间我们就要死在一起了。她穿着宾馆制服和套裙,赤脚踏着一双塑料拖鞋,提着一桶水。那一刻我忽然感觉她离我好近。接下来电梯里的灯也灭了,她慌乱地抓住我的手。大概过了五分钟,电梯恢复正常。那是我这辈子最长的五分钟。昏暗的灯光中,她的模样是那么惹人怜爱。我请她去餐厅喝点什么,可她拒绝了,她说这不合宾馆规矩。第二天上午我在一楼大厅又见到了她,她当时刚值完夜班,看起来很疲惫。我请她去街对面的饭店吃饭,我们就这么开始了。”
“你觉得田陌是个怎样的姑娘?”于光明问道。
“非常好的姑娘!如今像她这样的姑娘真的不多了。一点儿也不物质。像她这么漂亮的姑娘,要是去夜总会混,赚钱肯定很多。可她宁愿选择在这么个破宾馆里打工。我不认为她拿我当大款,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她对她那个瘫痪的老爹也很上心,多孝顺的女儿啊!”
“是的,我也听说了。你去过她家里吗?”
“没去过。她不想让我去。她不想公开我们的关系。”
“就因为你住在她上班的宾馆里?”
“你这么说也行。”翁先生耸了耸肩。午后。书社。
“可是你似乎经常跟她在一起,旁人早晚会发现你们的关系。”
“也许吧,但是我们并不怎么腻在一起。我工作很忙,经常飞来飞去,而且她也要照顾她父亲。”
“换个话题吧。你印象中田陌穿过红色旗袍吗?”于光明话锋一转。
“没见过,她不是那种赶时髦的姑娘。我曾想给她买些新衣服,可每次她都拒绝。她的睡衣都是拿她母亲十五年前的衣服改的。她……”翁先生忽然顿了一下,似乎陷入了回忆中,过了许久才重新出声。“老天爷不长眼啊!这样的好姑娘为什么会如此命苦,为什么要让她死啊……”
这时房间里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翁先生很快抓起听筒,似乎他正在等这个电话。
“哦,纽曼先生啊!那单生意……您稍等一下,”他转过身,用手捂住话筒,对于光明说,“不好意思,这电话是国外打来的。咱们下次再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