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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53年到1956年,起碼有50枚這種不尋常的飛彈被發射出去,而且這些發射都是在極其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它們都達到了預定的要求,而且整個計劃看來頗有發展前途,但是,造價卻比最初的估計高出了3到4倍,並且美國陸軍對在戰場上能否操作這種怪物也產生了懷疑,於是,這個項目被無可奈何地放棄了。
&ldo;標槍&rdo;(dart)是美國在50年代初期發展的另一種飛彈,由於這是一種十分普通並且在尺寸和性能方面跟法國的ss11十分相近的飛彈,因此,在ss11問世前的1到2年內,被放棄了。美國還有一種看起來更有可能獲得成功的項目,這就是&ldo;弩箭&rdo;(arbalist)式反坦克飛彈,它是道格拉斯飛機公司的產品。發展&ldo;弩箭&rdo;的目的,是想克服所有&ldo;巴祖卡&rdo;型火箭筒固有的缺點,這就是,由於初速比較低,因此迫使射手在對運動目標射擊時,必須移動瞄準點,而且必須時刻知道從陣地到目標的精確距離。道格拉斯公司建議研製的是一種超速火箭,帶有碳化鎢彈芯戰鬥部,利用動能對裝甲進行貫穿。彈體上不安尾翼,僅在尾部安有一個空心的長管。先後共發射過30發試驗彈。如果一些技術上的難點能被克服,那麼,這種概念會被證明是完全可行的。由於具有5000 ft/s(1524 /s)的初速,因此,它的侵徹威力十分出色,而飛行400 yd(3656 )所需要的時間,也就是一瞬間,這也就意味著幾乎可以把運動目標作為靜止目標看待。但是,這種驚人的初速同樣也能把飛彈飛離發射管時的微小的誤差進行驚人地放大,結果很少能夠按照預定彈道精確飛行,有相當一部分射彈偏離彈道的程度非常厲害,結果全都跑出了射程區域之外。第二個問題是噪聲。道格拉斯公司建議,發射管的方向,利用射手的肩部進行控制,為了保證發射時的穩定性,採用了一個輕型三腳架。然而,發射時火箭產生的噪聲和衝擊波非常可怕,以致在離火箭幾英尺之內,沒有人能倖存下來。正是由於這一點,最後將&ldo;弩箭&rdo;置入了死地。可惜,一種頗有前途的武器,就這樣遭到了夭折的命運。
50年代後期,在英國曾經出現過一種更加離奇、但卻得到英國國防部推崇的建議,這就是以令人費解的&ldo;桔黃色的威廉&rdo;(oran willia)命名的那種武器。‐‐這是一個在反坦克飛彈發展方面百花齊放的年代,但其中的幾乎全部,都註定要成為財政拮据的犧牲品,大家或許還記得,&ldo;蘭光&rdo;(b1ue streak)是一種核飛彈,&ldo;蘭水&rdo;(b1ue watter)是一種戰術飛彈,而&ldo;桔黃色的威廉&rdo;也並不完全是一種步兵用武器,它更適用於裝甲部隊。從實質上說,它是一種雙人控制的飛彈。有關它的配置情況大體如下:飛彈外形大而普通,彈體上有十字尾翼,它從位於前沿後方2000 yb(1828 )以外的發射車上發射,而在另一輛緊靠前沿配置的車子內,坐著2名飛彈控制手,一名觀察後方,一名觀察前方,後者能夠看到目標。當前視控制手要求射擊時,他就呼喚發射車,發射車即發射一發飛彈。通過一個複雜的控制程序,飛彈可以自行飛達控制車的上方‐‐這個動作要求要有可供兩部車子判讀的精確地圖‐‐當飛彈接近控制車時,後視控制手利用瞄準鏡捕捉住飛彈,並利用無線電將飛彈導入軌道,此時,飛彈即開始向目標方向飛行。在飛彈飛過控制手的頭頂時,後視控制手須將對飛彈的控制轉交給前視控制手,並且一直要等到飛彈在前視控制手的視野中出現為止。後者發現飛彈後(如果他能做到這一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