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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你。”
她的话让我恍如隔世,这是真的吗?我糊涂了,但糊涂也使我勇敢,面对一个死人,我怕什么?我竟然理直气壮地告诉她:“对不起,为了我的地位我还是不去埋你的好。否则,老爷迟早会发现你是怎么死的,以他的势力,无论凶手多么狡猾也在劫难逃。可真正在劫难逃的人却是我,当凶手把一切都供出来的时候,我也难逃责备。我就是怕这个,才把你丢掉的。既然一开始就错了,就让我一直错下去吧。你已经死了,你就不能让我这个活人好好地活下去吗?”我狠毒地哀求道。
事后想起来,这真是禽兽才说的话。谁能想象,这是我这样一个高学历的人该说的话吗?但在黑色的夜幕下,人的本来面目就这么暴露了。禽兽啊!那些在白天道貌岸然的人,晚上才真正地属于他们,因为到了夜晚,在夜色的保护下,他们不必极力掩饰自己了。而白天,在光天化日里,他们还要装一装的。你说,白天的那些“正经人”就不可怕吗?我的思想处于分裂状态,无法给自己定位,我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是一个可耻的人,还是一个值得可怜的人?这又引申出另一个令人手足无措的命题:人给自己的定位。我们是否真的了解自己?
小姐听了很伤心,鬼也会伤心。最能使人伤心的人就是他最爱的人,或是最信任的人。
“你学了那么多,就学了这些吗?你是一个自私的人!”小姐愤怒地咆哮着,她的脸在旗袍映衬下显得通红。她对我仅存的最后一丝希望被我无情地浇灭了。“好吧,既然你是这样的人,我也不再包庇你了,我这就去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的父亲。”她一转身,向后院去了。门被她重重地合上,那张符咒还在门缝里。我面前的门与刚才的一模一样,难道是我刚才看花了眼,还是出现了幻觉?那更像是我内心的恶魔与良知在我眼前上演了一出批判我的好戏。
门最后是被我推开的,符咒落在了地上。一定是我太心虚而看错了。因为门就是红色的,刚才看到的一切是我的一种错觉。在英国念书的时候,研究心理学和美学的人都告诉过我,人会容易在特定的角度,在色彩相通的时候,在某种心理干扰下产生错觉。
合上门后,我并没有回屋,而是直奔后院。小姐生前的屋子就在后院里,我想看看,如果魂归故里,她的房间可能会有什么情况。我来到小姐的屋前,她的屋子是后院的正房。我借着月光往里看去,里面整齐干净,小姐走后也就是夫人常来打扫一下卫生,常常是打扫完后,坐在床上半晌半晌地发呆,也有抹泪的时候。我看不得这些,看了就心酸。这话不能跟别人说,我现在写下来都觉得惭愧。
看了好一会儿,直到我确信里面没有任何情况后,才走了出来。突然觉得自己空虚得很,站在院子里不知道要干吗,看着天空,心绪波澜起伏。
“你学了那么多,就学了这些吗?”
小姐的这句话是对我说的吗?应该是。我在想,我还学会了什么。如果学习只是一种为今后谋生的手段,那么它也说不上是崇高还是卑贱。
文化可以洗涤人的灵魂,但什么样的文化,什么程度的文化,可以真正洗涤人本身的罪恶?西方称这种罪恶为原罪。我们用逐渐发达的文明来约束自己的原罪,似乎被时间证明是有效的。但罪恶还是没有被消除。当文化达不到的黑暗区域在我们的内心无限膨胀的时候,当权力与地位,美女与金钱在面前摇晃的时候,人的邪恶又突破了文明的束缚,飞扬跋扈起来!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是为了什么?说是为了地位似乎有点靠边,准确地说是为了生存。在这个混乱的年代里,我一旦失去了这份工作,就很难再找一份工作了。现在社会萧条得很,多少人死在了马路上。各个工厂、政府部门、各家大院里都在大量地裁员,又有多少人是因为真正有本事而被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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