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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不動聲色,旬月之後,方開始了行動,將為首的兩名官員調入了藏書院,專務修繕典籍,職務雖屬平級,權力卻已卸去。其餘官吏立刻警醒,對於周瑜此舉的含義,他們心知肚明,便也不得不收斂言行,認真斟酌周瑜欲推之官制改革的內容,不少人暗暗地驚嘆,當今天子真神龍在世也!
隨著新朝蒸蒸日上的局面,周瑜推動官制改革的時機到了。三項改革之中,尤以選拔出賢能官員的科舉制為重。周瑜深知,在這個注重門第威望的年代,唯有建立起相對公平公正的科舉制度,以選拔出的優秀才俊充實各級官府,後續的官制改革以及其它的政令方能得到真正有效的施行。
因此,周瑜的第一道變革令,便是推行科舉制。
靖康元年十月,周瑜下詔,在全國推行科舉考試制度,以選拔官員,在金陵設立&ldo;考試貢院&rdo;,專職負責科舉的相關事宜。
其後,考試貢院公布了科舉制的細則。
科舉考試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六科。秀才為最高科等,考試方略策,要求應舉者熟悉經史,精通經世治國的方略。明法、明書、明算考試專門學問,及第後從事專門工作,一般不能擔任高級官吏。明經主要考試儒家經典,正經有九,《禮記》、《左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公羊》、《穀梁》為小經。通兩經者一大一小,或兩中經。同時還要兼習《孝經》、《論語》。進士科行帖經、試雜文和對策三場考試,最為複雜,也最有可能選拔出急需的棟樑之才。
應舉者有生徒和鄉貢。生徒主要是指國子監所統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的學生,以及在弘文館、崇文館學習的皇親、親貴子孫。他們在學校學習儒家經典,學習期滿考試合格後由館監舉送參加各科考試。另外有自己在郡、縣報名,經縣、郡逐級考試合格,由郡府舉送參加科舉考試的,謂之鄉貢。
應舉者考試通過,便列入了官吏的後備之選,他們還要參加朝廷的選試,方可正式獲得官職。考試的前十名,皆由皇帝親自出題選拔,稱之為殿試。殿試第一名,稱&ldo;狀元&rdo;,殿試第二名,稱&ldo;榜眼&rdo;,殿試第三名,稱&ldo;探花&rdo;。
考試時間上,因百廢待興,各級官府急需官員,故暫以每年一次進行,三月為各郡縣考試,選拔合格的應舉者,需到都城金陵,參加當年九月舉行的正式考試。
周瑜所推出的科舉制度,在考慮到現實情況的基礎上,結合了歷史上唐、明兩代科舉制的內容,它所堅持的是&ldo;自由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取,公開張榜&rdo;的原則,徹底打破了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的壟斷,對漢代的察舉和徵辟制是一個直接有力的改革和否定。給&ldo;小門非望族&rdo;和平民百姓通過科舉入仕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機會和條件,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ldo;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rdo;,&ldo;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rdo;。
科舉制一經推出,猶如驚蟄時節的奔雷一般,撼動了華夏大地。寒門子弟皆奔走相告,踴躍參試。自此,他們也有了可以改變自己命運,改變整個家族命運的機遇!
而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則因為自幼便接受了較好的教育,雖不能似以往那般輕易地可以當官,卻也多了個可以證明自身學識的途徑,從心底里倒也不是十分牴觸科舉制,報名參試的人也很多。
靖康二年九月,自全國各地初考合格的應舉者共三千人齊聚金陵,參加正式考試。十月,考試通過者名單張榜公布,作為大華朝的第一次科舉考試,便為朝廷選拔出了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