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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能射中野兔,根本就轮不到李逸风和凌鼎亿。他万分抱歉的说:“对不起,成。”
曹成轻松的笑了笑,“无所谓,才一只兔子而已,等一会儿我们会打到更好的。”
李逸风和凌鼎亿拎着兔子的耳朵朝罗邺他们走来,脸上洋溢着胜利者的喜悦,还没等走近,他就大声的朝罗邺问道:“罗兄,你用刀子抓到兔子了吗?”
罗邺耸了耸肩,“抓兔子还用刀子?我用一头猪就抓到了。”
林宛瑜仍坐在雪地里,听到罗邺的话才反应过来自己又被他调侃了,他故意把守株待兔的“株”替换成了“猪”。
她正打算反驳罗邺,转眼却看到李逸风手里抓着一只晃晃荡荡的野兔尸体,那只野兔的头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她立刻下意识的护住了胸前的小兔子。
李逸风也看到了林宛瑜的小兔子,他惊讶的眨了眨眼,“你们也捉到了一只?厉害啊,这是怎么抓到的?”
“故事很曲折,但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罗邺总结性的说道:“笨人遇到了笨兔子。”
凌鼎亿探过头来问道:“它死了吗?”
“没有。”林宛瑜小心翼翼的抱着兔子,“应该只是撞晕了。”
“肯定是撞成脑震荡了,”罗邺搓了搓手,“我还从来没吃过脑震荡的兔子,鱼碗,我们就地生火吧!”
“走开!”林宛瑜吼道:“谁也不许碰我的小兔子,等它醒了后我就放走它。”
小兔子被林宛瑜的一声怒吼吓醒了过来,用力咬在林宛瑜的靠近胸部的衣服位置上,林宛瑜尖叫一声,急忙松手,小兔子以一个跑车般的甩尾,直接冲进了山林之中。
李逸风等人无比惋惜的看着那只笨兔子溜走,然后收拾起东西准备继续往山林里走。
“咬到胸了?”罗邺坏坏的挑了挑眉毛,朝仍跌坐在地上的林宛瑜问道。
“没有!”林宛瑜涨红了脸。只是咬住了衣服,但林宛瑜知道越是跟罗邺解释,就越解释不清楚。
罗邺轻轻一笑,伸出手来。“起来吧。”
“不需要你的帮助。”林宛瑜扶着雪地站了起来,踏着积雪跟上了李逸风他们。
脚踝很疼——但她强忍着不让罗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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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在老家被亲戚各种蹂躏中,要过完正月十五才能安心回归。最迟不会超过正月十六恢复双更,抱歉让各位久等了。另外感谢ㄗ痕痕ooo、我是李逸风、阳光书画坊三位书友的打赏。
第九十一章地狱无门
狩猎队继续前行。
风雪在减弱,气氛稍稍有些微妙。
李逸风和凌鼎亿自然是兴高采烈,虽然两人表现的都很含蓄,但从他们眼睛里闪动的光亮不难看出对捕获猎物的喜悦。
王新麦则有些垂头丧气,一改喋喋不休之态,拄着拐杖跟在曹成身后。要不是他的叫嚷,曹成的第三箭肯定就能拿下那只野兔。
曹成一脸安然,丝毫不为这次未打中猎物而遗憾,对于他来说,能不能打到猎物,有没有面子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跟王新麦在一起,哪怕是一起挨饿,他也觉得快乐。
林宛瑜稍稍落后于整个队伍。她的脚踝被笨兔子撞了一下,关节处已经浮肿了起来,虽然没有疼到无法走路,但也确实影响到了她本来就不怎么快的速度。
罗邺不声不响的走在所有人的身后。作为职业杀手,他可不喜欢背后有人的感觉。但自从走出第一片山林,进入山石区之后,他总是有种被人凝视的奇怪感觉。
这种感觉完全出于本能反应。如果没有对危险事物预知的本能反应,杀手的人生就会凄惨而短暂。罗邺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周围的事物,不放过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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