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頁(第2/3 页)
殺害必須承擔責任。
十四、格哈德&iddot;果德審判案。
1967年7 月28日,西德達姆施塔特市法庭以謀殺罪判處前黨衛軍軍官格哈德&iddot;果德終身監禁,判處其同夥歐文&iddot;蓋伊8 年監禁,弗里德里希&iddot;科那克多費爾7 年監禁,維爾納&iddot;施文克爾3 年監禁。同案犯阿洛伊斯&iddot;米勒和埃伯哈德&iddot;許勒則被宣判無罪。
十五、瓦爾特&iddot;普魯勒審判案。
1967年7 月21日,北萊茵‐威斯特法利亞州法庭對前黨衛軍軍士瓦爾特&iddot;普魯勒及其同夥卡爾&iddot;里德克、弗利茨&iddot;瓦普勒進行了審判。他們被指控槍決了15名被懷疑同德國女工發生了性關係的波蘭勞工。
十六、庫諾&iddot;卡爾森審判案。
1967年,西德達姆施塔特地方法庭對前特別行動隊c 支隊第四分遣隊的一批劊子手進行了審判。他們是分隊負責人庫諾&iddot;卡爾森、庫爾特&iddot;漢,排長海弗納,黨衛軍軍士阿道夫&iddot;延森、亞歷山大&iddot;里斯勒、維克多&iddot;勃伊托恩、格奧爾格&iddot;普法爾基謝爾。海因利希&iddot;胡恩、恩斯特&iddot;孔塞、維克多&iddot;特利爾。他們被控於1941年‐1942年在烏克蘭首都基輔遠郊的巴比雅爾峽谷多次參與對8 萬名猶太人的大屠殺。
十七、維克多&iddot;阿萊斯審判案。
1979年12月21日,漢堡刑事法庭判處前黨衛軍駐拉托維亞地區的警察首腦、黨衛軍旗隊長維克多&iddot;阿萊斯終身監禁。拉托維亞被納粹侵占期間,他是施塔勒克領導的特別行動隊a 支隊下屬的2c分隊負責人,後來又被希姆萊點名列席參加萬湖會議。1941年11‐12月他曾參與策劃在里加郊區的隆布利森林屠殺3 萬多德國猶太人的罪惡活動。二戰後他逃脫了特別行動隊判案,並利用化名在法蘭克福潛藏了25年,直至1975年才被逮捕歸案。
十八、布魯諾&iddot;貝格爾審判案。
美國著名記者威廉&iddot;夏伊勒在其馳名全球的名著《第三帝國的興亡》中,在記述納粹劊子手、黨衛軍上尉尤塞夫&iddot;克拉麥的供詞時,展現出一幅令人毛骨驚然的畫面:&ldo;1943年8 月初,我收到80個囚犯,要我用希爾特(納粹醫生,著名的醫生劊子手)給我的毒氣殺死。第一次,我在晚上帶著大約15個婦女乘坐一輛小汽車駛往毒氣室。我告訴這些婦女,她們必須到室內進行消毒……。在幾個黨衛軍人員的幫助下,我把那些女人的衣服剝得精光,並把她們赤條條地推進毒氣室。門一關上,她們就開始尖聲號叫起來。我通過一條管子把一定數量的毒鹽送入室中……從一個窺孔看室內發生的情況。這些女人只呼吸了大約半分鐘便栽倒在地上。我打開通風機以後,把門打開。我發現那些女人都已死在地上,渾身都是糞便。&rdo;在這裡,克拉麥沒有交代那幾個幫助他行兇的黨衛軍人員的名字,也許他並不知曉他們的名字。然而,這幾個殘忍的兇犯最終也未能逃脫走上審判席的命運。請看:1970年10月27日,西德法蘭克福法庭對黨衛軍下級軍官布魯諾&iddot;貝格爾及其下屬漢斯&iddot;弗萊什哈克爾、沃爾夫&iddot;迪特爾進行了審判。法庭指控此三人參與了希姆萊創立的、服務於種族滅絕的所謂&ldo;遺傳研究&rdo;。他們按照設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