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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在《我与美少女丁敏君同居的日子》写下这样一段话,然后小心地吹干墨迹,合上本子,悄悄放在那本少女自认为藏得极好的《我与美青年阳顶天同居的日子》的下面……
夜,逐渐深了,这一天,即将过去。
……
第 十 一 回
“那么,我走了哦。”阳顶天在门口微笑着对我道。
“嗯,早点回来。”我一边整理着昨日地上遍地的废纸书本,一边随口向阳顶天道。
木门吱呀一声,关上了。
我低下头,继续如常整理房间,十五分钟过后,我才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贼头贼脑地拉开木门张望一番,确定方圆百里没有生物的存在后,我舒了一口气。
今天阳顶天去送情诗了,由于这个地方太过于偏僻,最近的小村落也要翻过一座山,再走几十里路,即使阳顶天轻功卓绝,也别不可能在正午前回来,所以,我决定在今日,不辞而别。
在这小木屋里住了将近一年,说没有感情那是假的,但是难道真的一辈子就这样住在这儿?答案绝对是否定。
且不论床垫下的那把硌得人难受的倚天剑就像一个烫手山芋,没送回峨嵋就等于直接告诉别人“来追杀我吧来吧来吧”。更何况,自己那么久杳无音讯,师父岂不是要急疯了?
最可怕的是,师父知道了是杨逍把倚天剑给我这件事,指不定在新仇旧恨的叠加下就提前发动了“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一役,那时武林因为我这个在小山林里整日平安幸福的小配角掀起一场腥风血雨,那才叫囧得莫名其妙。
所以,我很早前就决定了,当阳顶天去送情诗时,不管他成功与否,我都会选择“飘然而去”。
这个“别”的理由是有了,“不辞”的原因纯粹是我这人口拙不知道该如何提起这件事,而且当阳顶天知道了自己要离开后也说不定要在最后压榨一番,倒不如像杨逍那样的武林侠客一样潇潇洒洒留一封书信,虽然有些没礼貌,但我也懒得顾这顾那的。
于是,我提笔开始写信,开头第一句话我已经酝酿很久了,是在古装片书信中开头出场率高达99%的一句——“XXX,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我已经离开了……”
洋洋洒洒写了三大章,我还觉得不够,又附了首诗,写罢,叠好。我看了看天色,便提起包袱背起倚天剑走出了小木屋。
拜拜了,阳大叔。
拜拜了,小木屋。
我义无反顾地离开了这里。
一边脚步轻快地走着,我心里一边还在胡思乱想,如果这是本小说的话,那么现在应该必不可少的有一句“她走了,而在她没有看见的阴暗角落,一个人影嘴角浮上笑意”之类很阴很腹黑的描写吧。
但是我知道依阳大叔那种性格,看到了信是不会追出来的。
尽管徒步的速度并不快,但是据我收集到的可靠情报,差不多天黑的时候应该就能看见一个小村庄,如果顺利的话,半个月后,我就可以回到峨嵋了。
当然,指的是“顺利的话”。
因为倚天剑是很强大的,走到哪儿都是引来江湖豪杰竞折腰的存在。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修行了乾坤大挪移·简易版的缘故,我的体力比从峨眉山下来的那时似乎翻了个好几倍,几乎是一个质的飞跃,一路上保持快速只歇一两回都没有问题。这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心中默默感激了阳大叔好几回。
天黑了,我看到远处村落的炊烟刚刚熄灭。
估摸着现在大约是现代的七点多钟,我来到了这个小村子,放眼望去是稀稀拉拉的小草屋,我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找地方借宿,毕竟看上去这里的人生活也并不太富足。
忽然,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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