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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以莫转到另外一边,唇角上才露出和风霁月一般的笑容,如雨后阳光一般的灿烂,笑着说道:“把沈凉墨的那个死囚带出来呢。”
马上有人将那个死囚推了出来,死囚身上几乎毫无损伤。
而言以莫,则笑嘻嘻地接过了手下递给他的匕首。他将匕首格在死囚的脖颈上,甜甜笑道:“今天,本来该是你死刑的日子。沈凉墨那种将法规看得重于一切的男人,一定不会看着你死在我手下。所以,他一定会来的!呵呵,我等沈凉墨,可等了很久了呢。”
☆、第121章 一脚踏入万劫不复
言以莫的匕首在死囚的脸颊上轻轻刮了一刀,死囚怒目死死地瞪着言以莫,那眼神比久久经历饥饿的猎犬还要凶狠。
可是言以莫并不为所动,刀尖在死囚脸上轻轻划过,像是蚂蚁爬过一般的轻巧,像是在抚摸爱人一般的温柔,像是触碰花朵一般的爱惜。
突然,刀尖狠狠朝下一戳,毫无防备的温热血迹溅了出来,刀尖一戳一剜,深深地割下了死囚脸上的一片肉。
都说十指连心是最疼的,可是那般的疼痛,也痛不过脸颊上的肉被挖。
那个死囚是一条活生生的硬汉,魁梧壮实,此刻痛得面目扭曲,双目中犹如有火光喷出来一般。
若不是口被蒙着,他一定狂怒地吼了出来,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言以莫轻柔笑道:“你们知道鱼身上最美味的部分是哪里吗?”
下属们都很惊惧,不敢说知道,也不敢说不知道。又怕言以莫不耐烦,人人心中都捏着一把汗。
大家甚至不敢抬头看彼此,就这样静静地望着地面。
言以莫也没有想过要等待他们的答案,他笑嘻嘻地说道:“鱼身上最美味的部分是脸颊的部分。因为鱼儿在水里游,呼吸之间一张一鼓,脸颊肌肉得到了最好的锻炼,味道最美。所以……我现在这里有一块脸颊肉,大家谁来吃呢?”
他高高挽起的袖子,让如玉一般洁白的胳膊露出来,上面有一块结疤的痕迹。这块疤痕让他瓷白如玉的肌肤,像是珍贵的瓷器被破坏掉一块一样,显得那么刺目。
那块痕迹,就是被眼前这个死囚活生生咬下来一块肉,活生生吞食了的。
大家才知道,现在言以莫是在报复被死囚咬掉一块肉的仇恨。
他举起血淋淋的一块,笑问道:“没有人想吃吗?”
下属们已经吓得腿软了。大家都知道,本市有两个恶魔,一个是青阳少爷,青阳出手狠戾,常常取人性命在不动声色之间,像是一支最锋利的宝剑,直接从人的脖颈上一划而过,虽然惊悚,却至少痛苦是最短的。
而言以莫则像是一把锯齿,他用薄薄的齿轮在你身上拉扯,将痛苦放大数百倍数万倍,让你一直痛而不死,生生地接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
也许最后他会大发慈悲放过你,但是中间经受的折磨,绝对是非人的。还不如祈求他一刀能给个痛快。
“就你,你来吃掉吧。”言以莫随手指了一个人,细白的手指点在他的头上,温柔触碰他的头顶,对他说道。
那人惊得差点坐在地上,额头上的汗水如雨水一般地洒落。
再凶残也好,可以要有多大的心里承受能力,才能吃下那样的肉?
“吃吧,这是最好吃的了。”言以莫如同一个客气的主人,在劝最尊贵的客人用餐。
而言以莫则走到了死囚的面前,再一刀,剥下了薄薄的一层皮肉。然后再一刀,一刀……
随手扔进猎犬的圈舍里,那些饥饿的犬群汹涌地扑上来,争夺这难得的食物,为此而争得头破血流,互相残杀……
顿时,犬群也陷入了一片腥风血雨之中,弱肉强食的争夺彰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