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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中。
他杀开一条血路,来到了四人身边,道:“刚才我去找叶枭,叶枭已经被我击毙,咱们得想个办法脱身才对,万不能死战。”
但他也知道,说的容易,想要脱逃却是势比登天还难!
漫山遍野到处都是雪狼,密密麻麻的狼群,那里能轻易的突围出去?
雷霆霄大笑道:“好,好,我就知道,步大侠离开一定有原因,绝不会不管我们,步大侠,情势不妙呀,狼太多了,老朽有一事相求,请步大侠答应我!”
步天涯边厮杀边道:“雷伯伯请讲!”
雷霆霄道:“以步大侠的轻功本事,想离开还是有希望的,等会若是不支,步大侠不要管我们,就由老朽来断后,就请步大侠帮我带霖霖离开,老朽就感激不尽了!”
步天涯不由得心中一震,可怜天下父母心,雷霆霄在临危之际,想到的却是自己的女儿。
他并不是不担心自己的儿子,而是他知道,作为父亲和兄长,作为男子汉,理应该照顾弱小。
雷霖霖泪流满面,却倔强的道:“不……我不走,我要跟爹爹哥哥们同生共死,跟这些畜生拼了!”
雷霆霄朗声大笑,大笑道:“好孩子,都是好孩子,果然不愧是我雷霆霄的子女!”
他大笑声中,忽然怒吼一声,犹如晴天一个霹雳雷霆,只见当先扑上来的几头恶狼,被他这怒吼声震得栽倒下去,原来他这一声怒吼,凝聚真气,竟把几头雪狼给震死在当场!
就连步天涯听了都不由得心一颤,暗暗的道:“难怪他号称气震寰宇,这一声怒吼,恐怕绝不会在少林派狮子吼之下!”
步天涯越打心也是越凉,狼实在是太多了,一只倒下去,另一只义无反顾的扑了上来,就好似一个个不怕牺牲的勇士,即使敌人勇猛,也要拼尽全力跟敌人同归于尽一般!
忽然之间,步天涯心中一股崇敬之情油然而生,他敬佩狼群团结一致的精神,敬佩它们这股不怕牺牲的精神,但毕竟是仇敌,又怎能手下留情?
难道人跟狼真的要拼个同归于尽两败俱伤不成?
他真不想这么做,更不想赶尽杀绝,他正心焦,忽然之间他眼前一亮!
只见一具具白骨旁边,除了残破满是血渍的衣服之外,每具白骨的旁边居然还有不少竹筒子,那浇满鱼油的火把依旧躺在尸骸旁闪烁着微弱的光芒,似乎是鬼火一般。
这十具血淋淋的白骨,就是刚刚那十个庄丁残留下的骨骸,他们肉身被群狼残食,而骨头却依旧在。
步天涯不由得眼前一亮,他知道狼是怕火的,而刚才之所以不顾火把的威胁扑咬了上来,一个是狼太多,肆无忌惮,再一个就是被叶枭的魔音所摄,控制不住才发了狂。
而那十个庄丁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竹筒鱼油,为的也是走夜路以免火把灭时,好点燃火把方便之用。
步天涯看到这些竹筒,不由得大喜,叫道:“雷伯伯,你们先挡一下,我去去就回!”
他说着,纵身又钻入了狼群中,他犹如游鱼一样,穿梭于狼群中来去自如,群狼居然丝毫也拦不住他。
步天涯几剑刺出,又劈死了几头雪狼,然后抄起地上的一根火把和一竹筒鱼油,将腾蛟剑插在腰中,手中挥舞着这根火把。
群狼不由得连连后退,虽然狼群凶猛,但是怕火的天性依旧不变,这乃是千年以来所有动物留下的恐慌症,也是自然保护的本能。
步天涯厉声道:“你们这些畜生,若是依旧不退,小心我把你们全部烧死!”
狼有狼言,兽有兽语,他虽然不懂狼语,但他相信,他说的话,狼群一定也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他说着,拔开竹塞,就把鱼油泼在前面几只依旧龇牙咧嘴凶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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