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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找到了一個還算不錯的律師,價錢也都已經談好,可是這人在接了他的單之後家中突生變故,為了表示歉意,他把舒襄的這個案子推薦給了一個在j城的朋友。
舒襄也不知道這行不行得通,畢竟也都還沒有簽合同,可是這位人在j城的律師級別可能要更高一些,要價也可能要更貴一些,可是這個律師卻讓他不要想這麼多,既然是幫朋友的忙,那麼就按談好的價錢走就好。
經過上次的事情,舒襄就格外謹慎了一些,他擔心是石蔚找人整他,對方似乎也看出了他的疑慮,主動向他解釋,律師說五十三那邊找的律師是他的死對頭,接他這個案子不僅是幫朋友的忙也是對他這個案子本身感興趣,如果舒襄還有顧慮的話可以把他的顧慮加進合同。
既然這麼說了,那麼舒襄也就選擇相信,律師讓他這段時間儘量不要去夜場上班,以防被人抓住把柄,給他本來就不好的風評雪上加霜。
可是不上班哪來的錢,與其怕被別人說,不如自己先坦白,於是當晚舒襄就發了條微博,「沒抄襲,繼續告,目前在夜場上班,從下周六開始在微博連載原創漫畫,每半月更新一次。」
為了顯著,舒襄還特地把「原創」二字搞了個跳脫的顏色,把律師給氣了個哭笑不得,讓舒襄短時間內不要再碰這些公共社交軟體。
律師看了一審的材料,他說舒襄這個案子翻案也容易,只要開庭時舒襄儘量少說話。
他還說舒襄一審之所以敗訴就是因為話太多,情緒激動且都沒有說到點上,他順便還問了舒襄一個問題,那就是他和石蔚究竟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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