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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连体的女孩,她没有将她扔进循公河,也没有将她丢在同塔梅平原上的某条路边。在这个女孩以后,她还生下其他孩子,可都被她丢弃,每一次,不管她在什么地方,都是在同样的时候,正午的当儿,当太阳晒得人头脑嗡嗡作响,晒得人两眼发花的时候。到了晚上,她便又成了一个人,想到小东西的模样,她就会寻思起来,他被丢在那里,究不知是凶是吉,那个小东西,她已养了一段时间——她不该丢下她的——,但休息一会儿后,她又独自上了路。她没有什么奶,她操了操胸,只流出一点儿来,便又回去了,大概第一次她忘了什么,她责怪自己。随后几次,情形有所改观。她走着,累了便躺下睡去。家乡马德望,童年时的小伙伴们,他们在牛背上颠来摇去,喜笑颜开,他们尖亮的嗓子唱着那首歌谣,每每人睡前,她也唱着那首歌谣,在簧火旁,那是森林边的村子,在黑暗的森林里,老虎时常出没。
过了乌栋,就是洞里萨湖,顺着它走没什么困难了。孩子直着身子,睡在背上的口袋里,口袋用一根带子,缠过两个肩膀,从背后回到腰间系住。她继续沿洞里萨湖南下,到金边,她停留几天。接着开始沿循公河南下。河中运粮船不断,鼓着风帆,迎面驶过。
有个女人曾告诉她一个情况,那是在过了菩萨城之后,但还不到磅湛,那时还没有生下孩子,记得刚过金边,大约在朱笃。她还没有忘记。有这个孩子,她找不到活儿,没有人会要她的;没有孩子的时候,她已经找不到活儿,十七岁就带着肚子,到处遭人轰撵。走开。
她将永远不会做什么活儿的。那是她不可能有的经历。
那个女人很正经地告诉她一个情况:有些白人在收养孩子,听说有这么回事。她又上了路。她不再打听什么。这里没有人讲柬埔寨语,极少才能听到。第一个白人居住地,情况怎样呢?走开。应当沿循公河走,她知道,这是个办法。她这样做了。孩子在背上,几乎无时不在睡。几个星期来,尤其这几天来,她老是在睡,应当叫醒她,让她吃东西。吃什么呢?这孩子,应当马上给人,立刻给人得了;而后,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走在水田边。孩子微蓝的眼皮总是闭着。她张望过什么东西吗?到了龙川,她看到街上有白人来来往往。这里也是白人的一个居住地。她来到集市上,将孩子放在一张市上,等在那里。有一个柬埔寨女人,那是她飘泊流离中遇到的最后一个柬埔寨女人,她打跟前经过,对她说,孩子死了。于是她的两手在孩子身上一掐,孩子哇地一声咧开了嘴,根本没死嘛。那个柬埔寨女人说,孩子快死了,得赶紧想办法,不然的话……你现在想怎么做呢?
〃不要了。〃
那女人嗤了一声:这孩子瘦得皮包骨,实在让人丢份儿,谁肯要?到了沙沥,她又看到白人,她来到集市上,将孩子放在一张布上,等在那里,没有人过来与她搭话,孩子睡得更死了。就让孩子那么睡着,把她丢在那儿吧……可是,收市以后,要是野狗来呢?她又上了路。到了永隆,街上还有白人,还很不少哩!
她来到集市上,将孩子放在一张布上,摆在她面前。她就地蹲下来,等在那里。这个集市使她露出了笑意,经过漫长的里程——一路上,她走得很快,为了与死亡抢速度——总有一些集市会让人看到希望,让人去开动脑筋的,比如永隆这个集市。这个漂亮的孩子,谁要就抱去吧,她喊道,不要花一文钱,因为她再也不能带着孩子,看看我的脚吧,你们便会知道。然而没有人听得懂。她的脚受了伤,曾被一块锋利的石头划破,留下一个很大的伤口,一看伤口就很深,还有蛆在里面动着,她不知道伤口已经发臭。孩子在睡着。那只脚就伸在孩子旁边,她不看孩子,也不看那只脚,只是在那儿说个不停,如同在洞里萨湖家乡的集市前,远望妈妈忙于采购时,她念念有词那样。因为她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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