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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撞倒我的那个哥们,一看是个钻戒,这哥们也兴奋的嗷嗷叫。搂住我的脖子直说“刚才还觉得撞倒你抱歉,但是没想到撞出颗钻戒!你这运气太好了!看来你还得谢谢我!”
“我,我是的谢谢你。”我抬头看着他,喜极而泣,我努力控制住眼泪,尽量让自己笑,因为轩哥说他想见我看到戒指时笑的样子……
撞倒我的白人哥们叫罗伯特,是T大文学系的学生,这么个彪形大汉居然是文学系的,令我非常意外,我跟他因为这件事情还成为了朋友。他后来一直问我,就捡到个戒指,至于还哭了么,他那时候本来还想跟我分赃来着,一看我都激动的哭了,觉得我是个视财如命的人,都没敢跟我提,后来跟我相处这么久,发现我一点儿也不小气,而且一直把它戴在无名指上,就想知道原因,我一直没有告诉他,因为那是我的最宝贵的甜蜜的秘密……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回到家,拿起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刚刚好……
我可真是愚蠢,这么多年一直被他误导,觉得是放在哪本书的后面,原来是在爱神的脚下,以爱□□义,送去爱与祝福,这才是他的初衷吧。这么多年我无数次的维纳斯的雕像前,她是不是都在笑我呢?我用带着戒指的左手,摸着胸前的白玉吊坠,原来玉真的是有灵气的……
拿出轩哥写的那个字条,是他的笔记,他的英文写的非常漂亮,我认得……
我把字条翻过来,在没有字的背面写到。
“亲爱的,你当时还忘了一种可能,就是如果捡到戒指的人是你的有缘人,那么他就要接受这枚戒指,然后与你公盟海誓山盟……”
那之后,我又在T大读了博士后才回国,回国后去了A大教书做科研,真的跟轩哥走上了一样的人生轨迹……
我并没有留在英国,因为有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需要照顾,虽然大伯和姑姑说爷爷奶奶有他们照顾让我放心,但是我还是想为他们养老送终。
当年的学校的老职工楼已经被推倒,建成了二十层的新公寓,在这里虽然有我一套房子,但是我还是喜欢当年青苔旧瓦的感觉,虽然老旧,但是有我和轩哥所有的记忆……
轩哥当年的书爷爷奶奶都帮我保存的很好,现在我的书房里,除了轩哥当年留下的书籍,还有我自己买的书籍。从今以后我也会有自己的学生,亦如当年轩哥那样;今天就有人要给我介绍女朋友,亦如当年我奶奶为轩哥做的那样;但是有一点不一样的,就是我不会为了一个少年乱了心智,因为心已为卿成钻,情谊固若金汤。
今天我去了陆轩的墓地,我已经有四年多没有给他扫过墓了,那天下着雨,我带着一大束白色的玫瑰去见他,跟他说了很多话,跟他讲我在英国这几年的经历,还跟他嘚瑟了我找到的戒指。我跟他说我长大了,我知道自己要选择什么样的人生,我一定会照顾好爸爸妈妈,让他放心。
走到墓园门口,我看到了等我的博朗,从大学毕业到读研,再到去英国,再到现在回国,这么多年博朗一直在我的身边。我知道他对我怀揣着怎样的期许,但是我没有办法接受他的心,即使是冥冥中的安排,他拥有了轩哥的□□,但是我还是知道自己并不爱他。很多人都说要想淡忘前一段感情,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但是我发现,这条在我身上根本行不通。老天在我还是懵懂的年纪,给予了我最好的恋人,然后他给予了我关于爱的所有期许和热情后,离我而去……时光荏苒,我从一个极致浪漫的人,变成了一个极致理性的人……
今天晚上我去看了芭蕾舞剧《夜莺与玫瑰》,我买了两张票,把轩哥当年送我的泰迪熊放在了我旁边的座位上。那个当年有如小熊一样专注的看着舞剧的人,他知晓了坐在他身旁心怀忐忑的少年如夜莺一样的心思,他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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