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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棟沉默了一會,說實話,他四十多歲了,到了他這個年紀都可以當人爺爺了,說不想養一個孩子是不可能的,更何況孩子還跟他有血緣關係。
之前他幾次開口想收養一個孩子,哪怕是孫佳娟的外甥外甥女也行,可說來說去孫佳娟就是不同意。烏棟好奇問:「這次怎麼同意了?」
孫佳娟摸著孩子頭上的幾根毛,輕輕吐了一口氣,「我餵了這孩子一個月,能沒有點感情嘛。我是不想這個孩子回去受苦。你看有我看著,李芬麗都能把孩子照顧成病歪歪的樣子,扔下孩子就跑,也不擔心孩子一個留在家裡出什麼意外。」
這個時候孫佳娟還沒有為了烏珍辭去工作,沒有因為烏珍三天兩頭進醫院,身體弱,買各種珍貴藥丸把多年的積蓄都耗空了。她這個時候只是有著自己的小心思,沒有被生活磋磨得面目全非,精於算計。
烏玉聽著夫妻倆的對話,都快不認識記憶中的兩個人了。這個時候,孫佳娟和烏棟還算是個有良知的人。
烏棟皺眉,他跟李芬麗這個弟妹沒怎麼接觸過,以前看她和孩子相處,一看就是個好母親的樣子。
烏棟語氣遲疑,「不會吧,弟妹平日裡對孩子還是很好的。」
孫佳娟不客氣戳穿李芬麗的真面目,氣憤說道:「她是對大的那五個孩子好,把他們看得嚴嚴實實的,生怕我們過繼她的孩子。你看她一生孩子,是不是孩子不到記事的年紀絕不往我們面前帶,就怕孩子被我們拐走。至於這個孩子,恐怕她一開始就抱著把孩子扔給我們的目的,要不然她會到家裡來待產。」
烏棟臉色一沉,想到孩子的狀況,怕加重妻子的負擔,擔心問道:「萬一孩子恢復不過來怎麼吧?」
孫佳娟虎著臉說道:「別瞎說,孩子還小,就是發育有點遲緩,我們好好養養就行。」她下意識地忽略這個可能,她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符合她要求的孩子。孩子父母知根知底,只要有烏棟和烏良鎮著,孫佳娟就不怕李芬麗鬧事。
要是過繼她娘家的外甥外甥女,她爹娘可真鎮不住哥嫂,一定會由著他們要好處,收養烈士子女,她娘家更得鬧了,娘家孩子不養養外人。要是過繼的是小叔子家的孩子,孫佳娟就能堵住娘家那邊的嘴。
烏棟有些開心地點了點頭,說道:「那行,我跟烏良說過繼的事。」
孫佳娟補充說道:「叫他們寫一份保證書,孩子以後跟他們沒有關係,他們只是小叔、小嬸,以後孩子沒有贍養他們的責任。」她這是防著李芬麗,她信得過小叔子,信不過李芬麗。
烏棟略微思索了一下,同意了。既然決定養這個孩子,他當然希望孩子和他們親,即使不指望著這孩子給他們養老。
烏棟跟孫佳娟商量一下,電話里該怎麼說。商量好了,烏棟晚飯都沒吃,就去給弟弟打打電話了。
李芬麗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才到滬市。她一到家,滬市烏家就鬧了一通,烏良面色鐵青地跟李芬麗吵了一架。
烏良指責李芬麗不是個好母親,自己的親生女兒都沒有照顧好,還把孩子扔在大哥家。
李芬麗哭著哀怨道,她都生了五個孩子了,之前兩人說好不生了的。這個孩子是烏良要留下的,她不管。抱回來,烏良自己養著。
烏良氣得說,離婚。
李芬麗喊自己的五個孩子出來,哭著喊著說她不活了。
烏家的幾個孩子根本不同意父母離婚,比起烏良這個父親,他們明顯跟母親親,母親陪伴他們時間更多。於是孩子也一個個鬧了起來。
最後,烏良只能妥協,沒辦法比起眼前的幾個人,他能捨棄的只有那個從未謀面的不健康的孩子。
烏良告訴李芬麗大哥大嫂的打算和要求。李芬麗痛快地同意了,當場簽下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