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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巧慌忙的抓住他的胳膊,焦急的问道:“你的胳膊。”说着,就急匆匆的把男孩的袖筒直接往上推,一直推到了腋窝处。
细细看了好几遍飞,发现并没有什么伤痕,巧巧以为自己记错了,又要看另外一只胳膊,男孩终于不再配合,往后退了几步。
“没事,咬在了袖筒上。”为了证明自己的话,男孩还把袖子放下来,晃了晃已经被狗咬烂的一大块布。
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巧巧拍拍小胸脯:“我刚才以为你被咬了,幸好没有,那只狗可能有狂犬病的。”
男孩点点头没说话,就这么站在原地,往田地里看去。
巧巧这会放松下来,开始打量这个几乎算是自己救命恩人的男孩,越看她越觉得不对劲。
“啊…………”巧巧惊呼一声。
男孩转过脸来:“送你回家。”
“啊,你是那个……”巧巧剩下的话吞进了肚子里,他是那个自己还是小婴儿的时候见到的那个抓鱼的男孩,他当时用那么一把小鱼叉,跟其他孩子玩耍一样的抓捕不同,他是非常认真的,而且,让巧巧真正想起来的是他的侧脸,那个时候,他也是就这么站着,看向了远处捉鱼的小男孩,孤单而寂寞,让人心疼。
“什么?”男孩皱眉:“我送你回家,走吧。”
大概是有什么事他还等着做,可是又不放心这么一个小豆丁继续在这里徘徊,男孩几个跨步上前,伸出一条胳膊揽住巧巧的膝盖弯,将她一下抱起来。
“走吧,你家在哪里?”
巧巧的小嘴几乎张成O型,她习惯性的揽住了男孩的脖子,瞪着眼睛看他。
这个孩子大概跟自家大哥差不多大,或许比他小一些,不过应该也在十三岁左右了,长的没有大哥那么高,稍微矮了一些,不过还是会继续长个子的嘛。小脸盘是非常不错的,并非那种圆润完美的弧度,而是那种纯粹的古朴的仿佛被大自然打磨而出的棱角,搁到现代,那已经是一个崭露头角的小酷哥一枚了。
男孩的嘴角紧抿着,一句话也不说,任由巧巧几乎探照灯的眼神打量着他,仿若不觉。
“你叫什么名字?”巧巧问。
过了一会,男孩才回答:“郑苍。”
“你几岁了?”
“…………”
“十三岁,是不是?”
“恩。”
“那你家住在哪里?我怎么没有在村子里见过你?”
程巧巧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的这几个问题就好像一个打听人家闺女的媒婆。
那个郑苍没有回答,脸上有些小小的无奈,脚下的步子不知不觉的加快了些。
大概这么大的男孩抱孩子都是这么个手法,程志高抱起自家妹妹也是拦着膝盖弯往上一抬,程巧巧感觉这个郑苍就跟大哥一样,一点也不觉得这个男孩不好相处,十三岁嘛,肯定是叛逆期,男孩或多或少都喜欢耍一下酷的,所以程巧巧觉得他非常有亲切感。
忍不住吧嗒吧嗒的嘴皮翻飞,滔滔不绝的说起来。
“我家就住在前面,我叫巧巧,程巧巧,我爹是村子里的泥瓦匠和木匠,你可能听说过,他是程大满,我还有两个哥哥,另外,我娘也很好,我今天就是去给村子里的李爷爷送鸡蛋去了,要不是你也在旁边,我恐怕就被那只大狗咬了,说不定还吃我几块肉。
对了,我刚才都没看到你的,你躲在哪里啊?”
郑苍当时正在地里,他家的地就在那一块,这些日子阴雨天多,地里长了不少杂草,他就蹲在那里清理杂草,直到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惊慌的一声妈呀他才抬起头来,看清情况后,顺手操了他家的地耙子,一棍子打上那只狗。
“地里。”郑苍简略的答了两个字。